岐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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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岐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ZB01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41万元,招标人为岐山县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歧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岐山县智慧同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歧山县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
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
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缘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
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中午09
时00分至12时0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2203室: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要的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与原
件保持一致)在代理公司核查并领取碳商文件纸质版,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L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22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自到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2203室
七、其他
7.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sntba..com》上发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岐山县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岐山县司法局
地址:岐山县风鸣镇凤鸣西路49号
联系人:范红梅
电话:0917-82121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融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人:郭鑫
电话:0917-3502893
电子邮件:5412673560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角怒)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 智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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