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XY-2024-FW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车辆租赁企业将分别与招标人(含招标人管理的:青岛华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合同。按照合同要求,车辆租赁企业提供经招标方及招标方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车辆,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工作地点,安全、及时到达指定的国内任一地点。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计划租赁车型为越野车、商务车、中型客车,实际用车数量和用车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本项目预估金额900万元(含增值税)。

2.2.1第一标段项目用车:北京地区裸车用车(即:不含司机),必须是京牌车辆。估算金额:100万。推荐中标人数量:招标人将选取本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序号

车型

排量/核定

载客人数

预计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司机工资)

(元/天/台)

1

别克GL8

7座

以实际用车为准

320

2

帕萨特—330TSIz

2.0T

以实际用车为准

270

2.2.2第二标段项目用车: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目前主要为:山东、河北、陕西、广西、河南、广东、福建、黑龙江等地(后续随着项目动态调整)。估算金额:800万。推荐中标人数量:招标人将选取本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至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序号

车辆

名称

规格

型号

预计数量

单位

车辆原值/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含司机工资)

(元/天/台)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司机工资)

(元/天/台)

1

轿车

1.8排量

4--16

13<X≤18

315

170

11<X≤13

290

140

7<X≤11

270

110

2

商务车

/

8--20

25<X≤30

460

/

20<X≤25

430

260

15<X≤20

390

220

X≤15

360

170

3

中型

客车

11~19座

4--10

15<X≤20

450

/

X≤15

430

/

4

越野车

20--40

25<X≤30

460

/

20<X≤25

430

/

15<X≤20

390

220

12<X≤15

360

180

X≤12

290

150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分配具体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度调整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第一、二标段兼投兼中,同时可参与全部标包投标。

2.5本次第二标段招标项目为选取服务商库,凡是通过初步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多于5家(含5家)取排名前5位的投标单位即推荐为中标人,不足5家时均推荐为中标人;若不足3家,则做流标处理。凡是通过初步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二标段排名前5位的投标单位即推荐为中标人。若5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标段排名靠前的服务商优先收到人员派遣委托,原则上排名第一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为 30 %,排名第二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25 %,排名第三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20 %,排名第四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15 %,排名第五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10 %。若4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标段排名靠前的服务商优先收到人员派遣委托,原则上排名第一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为 40 %,排名第二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25 %,排名第三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20 %,排名第四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15 %。若3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标段排名靠前的服务商优先收到人员派遣委托,原则上排名第一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为 50 %,排名第二位的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30 %,排名第三位服务商占推荐人员派遣委托份额的 20 %。实际具体情况以业主发出的用车通知单情况为准,本要求不是排他性的,服务商应向其他服务商提供充分的机会来执行此约定,未能提供合格车辆及驾驶人员,其委托份额自动转移至可提供合格人员的服务商,并应与其它服务商和招标人共同完成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注册资格、具有租赁资质。投标人在车辆性能、人员技能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保障。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的租赁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的相关业绩证明至少一项(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工作。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影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其中(1)和(2)查询范围为近三年,截图内容应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如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将被拒绝。

3.5 车辆要求:须为使用未满三年的车辆(包括三年)或行驶公里数5万公里之内,车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安装GPS,空调冷热风效果及车内设施、环境等良好,且全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拟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且均为燃油车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投标所用的车辆应购买保险,其中乘客险不得低于20万元/人;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4.2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9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10-********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2024年8月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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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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