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凤阳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概况: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组卷报批规范、科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故开展本项目。

3、成果要求:完成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批次用地项目进度安排,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5、预算价:******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个,总价不超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技术服务招标按单个项目报价,项目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付款方式:报批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年度结算,以实际报批数量乘以所报单价,项目总价不得超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邀请单位于2024年8月27日12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安徽省凤阳县南环路258-2号,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汪股长

联系电话:136*****819

代理机构:安徽鑫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3*****936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行性报告 使用林地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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