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8:21:02
类型:公开招标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CGXM151*****0800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2024年-2027年(涉房抵)个人贷款业务不良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预算:223.5万元
4、服务时间: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委托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服务。
5、标段划分与入围数量情况: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入围2家。
三、招标内容
代理呼和浩特地区(涉房抵)个人贷款不良清收事宜。拟委案总量约4000万元,总户数约80余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住所地与办公地应为呼和浩特市的律所总所或分所,且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主体与服务主体一致,拒绝借用总所资质投标而分所或临时团队提供服务的情况。
3、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合伙人,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并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起算。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律所合伙人协议。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金融机构涉及房屋抵押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催收方面的合作业绩,清收回款率不得低于30%,提供业绩合同及甲方出具清收比例证明资料。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交通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携带资料: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④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律所住所地与办公地应为案件所属机构所在地。可以是案件所属机构当地律所,也可以是总部在外地的当地分所。需确保投标主体应与服务主体一致,拒绝借用总所资质投标而分所或临时团队提供服务的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合伙人,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并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起算。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律所合伙人协议。
⑦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及提供业绩合同及甲方出具清收比例证明资料。
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接收资料邮箱:zszbsfgs@126.com
(3)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301*****0013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7、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反馈注册结果。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杨海峰
联系电话:0471-*******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周宇峰
电话:0471-*******
邮箱:zszbsfgs@126.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3日
招标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