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无人机子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试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无人机子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近期欲采购无人机一批。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试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无人机子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YK01-W1134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四、预算金额:180万
五、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按照项目建设任务,拟购买两种型号共3架无人机及3台操作站,作为飞行平台承担相关任务。
(二)初步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能力指标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载重10kg级旋翼无人机(带地面站) | (1)最大负载不低于10kg。 (2)轴距不大于2m,整机展开轮廓尺寸不大于2.8m,平台重量不大于25kg。 (3)续航时间(除相机和三光吊舱以外的任务载荷需自带电源):空载大于70分钟,负载5kg大于50分钟,负载10kg大于40分钟。 (4)满载(除相机和三光吊舱以外的任务载荷需自带电源)续航里程不低于30km,空载续航里程不低于50km。 (5)飞控机动姿态角范围:横滚-35度至+35度,俯仰-15度至+15度,失速速度15m/s。 (6)最大飞行速度不低于15m/s。 (7)抗风能力不低于6级。 (8)工作环境温度-20°—45°。 (9)能够在晴天/小雨天/雪天/大雾等气候条件下工作。 (10)每架无人机提供具有防尘、防震、抗摔包装箱各1个,每架无人机提供1个具有阻燃、防水、防爆炸功能的电池储藏箱。 (11)飞行控制器适用于本系统无人机平台并支持半实物仿真,需为供方自研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接口开放功能,可供二次开发。 (12)无人机平台需根据用户提供的端机模块(例如倾斜摄影相机、SAR雷达)进行适配搭载,并预留供电(除相机和三光吊舱以外的任务载荷需自带电源)及通信接口,考虑天线合适的安装位置,满足在飞行状态下的稳定使用。 (13)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飞控下行监测数据与地面控制站的显示、交互与控制功能。 (14)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上行控制与飞控计算机的交互能力。 (15)地面站具备不少于3架无人机(10kg级旋翼无人机和复合翼无人机)集群的地面管理与控制能力,具备在线装订航线、应急处置等功能。 (16)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航路规划功能,能够覆盖起飞准备、自主起飞、任务分配、编队同步聚合、编队保持、编队解散、自主降落等主要环节,提供预先规划和实时规划2种能力,可动态对无人机离群、入群进行有效管理。 (17)地面站具备飞行全过程数据保存、回放、管理和导出功能。 (18)具备向前避障、下视避障、左右侧向避障功能。 (19)飞控计算机需提供开发、调试和仿真接口,并提供详细接口开发和控制文档。 (20)具有5G通信功能,并具有地面组网能力。 (21)数据链通信距离大于15km,串口延时不大于20ms,传输带宽单节点最大30Mbps,传输时延不大于150ms。 (22)抗电磁干扰、导航干扰能力指标:1)内部线缆采用屏蔽处理;2)无人机在拒止环境下稳定飞行时间大于1min。 (23)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平均修复时间不大于2小时。 (24)每架无人机带有一套备用电池。 (25)每架无人机带有一套备用桨叶。 (26)每套无人机各1份用户手册。 | 套 | 2 |
2 | 载重25kg级复合翼无人机(带地面站) | (1)最大负载不低于25kg。 (2)翼展不大于6m,空机重量不大于90kg。 (3)在25kg负载情况下续航时间不低于2小时(除相机和三光吊舱以外的任务载荷需自带电源)。 (4)最大航程不低于250km。 (5)具备基于旋翼垂直起降功能,起飞后可用固定翼进行平飞。 (6)无人机平台需根据用户提供的端机模块(例如倾斜摄影相机、SAR雷达)进行适配搭载,并预留供电(除相机和三光吊舱以外的任务载荷需自带电源)及通信接口,考虑天线合适的安装位置,满足在飞行状态下的稳定使用。 (7)飞控计算机提供开发、调试和仿真接口,并提供详细接口开发和控制文档。 (8)最大控制距离不低于50km。 (9)标准飞行速度不低于20m/s。 (10)最大飞行速度不低于26m/s。 (11)机体材质采用碳纤维、玻纤、凯夫拉、PVC 等材料。 (12)最大平飞升限为海拔5km。 (13)抗风能力不低于6级。 (14)工作环境温度-20°—45°。 (15)能够在晴天/小雨天/雪天/大雾等气候条件下工作。 (16)每架无人机提供具有防尘、防震、抗摔包装箱各1个,每架无人机提供1个具有阻燃、防水、防爆炸功能的电池储藏箱。 (17)飞行控制器适配本系统无人机平台并支持半实物仿真,需为供方自研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接口开放功能,可供二次开发。 (18)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飞控下行监测数据与地面控制站的显示、交互与指挥控制功能。 (19)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上行控制与飞控计算机的交互功能。 (20)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不少于3架无人机(10kg级旋翼无人机和复合翼无人机)集群的地面管理与控制能力,具备在线装订航线、应急处置等功能。 (21)无人机配套地面站具备航路规划功能,能够覆盖起飞准备、自主起飞、任务分配、编队同步聚合、编队保持、编队解散、自主降落等主要环节,提供预先规划和实时规划2种能力,可动态对无人机离群、入群进行有效管理。 (22)地面站具备飞行全过程数据保存、回放、管理和导出功能。 (23)具有5G通信功能,并具有地面组网能力。 (24)数据链通信距离大于15km,串口延时不大于20ms,传输带宽单节点最大30Mbps,传输时延不大于150ms。 (25)抗电磁干扰、导航干扰能力指标:1)内部线缆采用屏蔽处理;2)无人机在拒止环境下稳定飞行时间大于1min。 (26)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平均修复时间不大于2小时。 (27)飞控机动姿态角范围:横滚-35度至+35度,俯仰-15度至+15度,失速速度15m/s。 (28)每架无人机带有一套备用电池。 (29)每架无人机带有一套备用桨叶。 (30)每套无人机各1份用户手册。 | 套 | 1 |
3 | 三光吊舱载荷 | (1)光电吊舱为三光光电吊舱(可见光+红外+激光测距),连续光学变焦倍数不少于30倍,光学镜头可通过十字准星进行目标瞄准。 (2)单个光电载荷重量不大于3kg,采用一体化设计、快拆结构,安装便捷。 (3)光电吊舱像素不少于200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输出方式支持UDP/RTSP等,控制方式支持UART等。 (4)光电吊舱转动范围:水平方向360度,俯仰方向不低于-90度至+10度,横滚方向转动范围不低于-40度至+40度。 (5)光电吊舱可以安装在任意一架无人机上工作。 | 个 | 2 |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下半年。
六、征询目的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将本公司的产品、服务等参数、价格等资料发给采购人,便于采购人进一步完善采购方案,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产品资料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做准备,欢迎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七、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说明
(一)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向或有异议、意见建议等,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提供意向函,含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印章。超出时限要求,我部将不予采纳。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李干事
电话:029-********,186*****758
029-********,189*****27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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