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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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MZ-CG-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9.264 万元,招标人为湛江市首善城
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0022.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4573.86 平方米,其中:计
容面积 44000 平方米,包含智慧服务中心 3000 平方米、双创中心 15000 平方米、科研生产
中心 10000 平方米、科技孵化中心 10000 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 6000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
面积 20573.86 平方米,包含 23~26 层及屋面 3500 平方米、避难层 3500 平方米、地下室
13073.86 平方米,露天停车场 500 平方米,以及规划区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周边环
境整治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
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
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
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
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
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
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
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
七、其他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湛江市首善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编号:ZJMZ-CG-2024-008)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接受合
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赤坎区智慧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项目编号:ZJMZ-CG-2024-008
三、项目金额:1692640.00 元。
四、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
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
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
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
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
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
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
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
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八、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九、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
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
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
如是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
响应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
十二、磋商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
十三、特别说明:
1、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2、本次磋商项目有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必须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如有
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响应供应商自己
承担。
4、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了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湛江市首善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江市首善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 19-20 号二幢 201 房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0144176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6 号 A3 栋 201 房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759-3362277
电子邮件: zjmz20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全过程造价咨 基础工程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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