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前进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委会关于联合印发推广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的通知》(穗司法【2018】65号)及《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全面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城管【2018】71号)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公开选定2024年前进街常年法律顾问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驻队律师服务机构。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天河区前进街法律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驻队律师项目。共确定1家服务单位。
2、项目预算上限:5万元。
二、服务相关要求
(一)属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法律服务供应商名单中律所,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
(二)参与人须承诺:能保证应急时有具有实务经验的律师到位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参与人须承诺: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丰富的基层法律服务经验。
(五)律师事务所需提供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服务。
三、服务地点、期限
(一)服务地点:天河区前进街。
(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时间和范围
(一)服务时间:
要求项目承接单位能全天候随时接受法律咨询,遇特殊紧急情况需及时组织律师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范围:
涉及天河区前进街依法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行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平安法治和城市管理等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提供现场法律指导。
五、服务内容
(一)为前进街道办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二)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为涉及前进街道办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四)参与处理与辖内企业有关的各类纠纷与信访件处理,帮助前进街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相关人员以合法方式和正常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五)参与前进街道办和综合行政执法队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维护前进街最大合法权益。
(六)提供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信息。
(七)为前进街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八)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前进街工作人员进行免费法律知识培训。
(九)固定时间为前进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坐班制法律服务,现场接收执法咨询。
(十)为维稳工作、纠纷调解、征地拆迁提供法律意见,并对相关文书进行审查,必要时需有律师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重大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参加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调解、和解纠纷、申请强制执行。
(十二)经另行委托,承办前进街需要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对项目承接单位指派律师团队的要求
拟派常年驻队律师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主要负责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基层法律服务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拟指派团队配合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基层法律服务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熟悉政府运作,擅长政府法律事务。
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按规定方式选定承接单位。
八、绩效和监督管理
(一)承接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二)采购人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九、项目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项目总价包含了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外任何费用(采购需求有调整的除外)。
(二)报价规则:请参与人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行业行为规范为标准报价。
(三)付款方式:转账支付,选定的承接单位应当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十、报价资料编制
(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项目执行服务方案;
(三)服务报价表(见附件1);
(四)参与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参与方式
请在2024年9月6日前提交报价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报价:
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自行密封好后,邮寄送达至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宦溪西路前进街综治中心,林小姐收,电话:020-********。
十二、联系方式
如对采购公告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
电话:020-******** 联系人:林小姐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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