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区金龟岛公租房小区配套门面招租公告
来宾市城区金龟岛公租房小区配套门面招租公告
为发挥公租房配套商业设施的作用,方便金龟岛小区租户的购物和生活,我公司拟通过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金龟岛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方案公布如下:
一、门面的基本情况
金龟岛小区门面位于小区一期第十五栋、十六栋和小区二期第四栋的第一层,其中,一期第十五栋第一层的面积为 602 平方米、十六栋第一层的面积为 738.49 平方米,二期第四栋的第一层面积均为 653.97 平方米。门面内墙为腻子,地面为水泥砂浆面,未接通水电。
二、招租方案
1.以栋为单位分别出租,即将小区一期第十五栋、十六栋和小区二期第四栋的第一层的门面分别出租。
2.门面用途:按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功能定位开展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饮食、机械维修、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
门面经营范围功能定位分布如下:
小区一期第十五栋、十六栋第一层门面:超市、日用杂货、成衣、装修建材、发廊、医药、家用电器、熟食等。
⑵小区二期第四栋的第一层门面:幼儿园。
3.租期:租期为5年。
4.租金:按10元/㎡.月的标准收取。
三、承租条件
1.由承租意向租户负责办理金龟岛小区相应门面的供电开户手续(金龟岛小区一期第十五栋、十六栋和小区二期第四栋的第一层商铺的供电必须分别独立开户),供电开户名称必须为我公司名称即“来宾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每栋报装的用电容量不得少于30KW。办理供电开户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我公司负责提供开户所需资料。
2.有承租意向的租户,应于2019年 5 月12 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我公司交纳*****元的诚意金,并凭银行转账单到来宾市荣和路6号产投大厦412室国资公司报名。不按规定时间到我公司交纳诚意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参与报名的请将诚意金转入我公司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河东支行
开户账号:450*****675*********
3.已交纳诚意金并按我公司要求成功办理金龟岛小区相应门面供电开户的意向承租户,按成功办理的时间顺序列为门面的承租人(直至门面租完为止),可与我公司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诚意金转为门面租金。不能成为承租人的,我公司全额退还诚意金(无利息)。
四、招租联系方式
1.发包单位:来宾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19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20 日15时30分。
3.报名地点:来宾市荣和路6号产投大厦412室
4.联系人及电话: 钱晓 0772-*******
来宾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19年 4月2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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