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行政区域 马尾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20: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大厅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苗琳、高雅莲、张辉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苗琳、高雅莲、张辉、0591-********
附件:
附件1 阳诚 购买采购文件报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C-CS-2024-097

项目名称: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

预算总价/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州经开区40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服务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7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等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件)本公司。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二)谈判文件费用及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 号: 350*****400*********

联系人:小陈 0591-********

电子信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陈苗琳、高雅莲、张辉、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苗琳、高雅莲、张辉

电 话:  0591-********

 

标签: 宣传短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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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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