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
广州发展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
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重新招标】 标段一:N型单玻组件[JG2024-3504-001]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00 | *****.00 | *****.00 | *****.00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 | / | / | / |
供货期 | 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 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 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 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标签: 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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