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数字化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数字化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数字化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业主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BCG2024-069
项目名称: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数字化建设(采购)
项目概况:“中国海影城”项目位于象山县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园核心区内,是集影视游乐、主题酒店、影视拍摄、休闲度假、教育实践为一体的全季节、全天候的文化旅游综合体。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化生活需求,更好服务用户,提升园区服务能力、管理水平,拟进行数字化综合平台建设。
招标内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数字化建设(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最高限价:1380万元
服务期限:根据总体建设目标要求,自方案确认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包括业务调研、流程梳理及设计、开发、部署)并经招标人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4个月结束后组织终验,供应商需在接到招标人终验通知后7天内验收通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qq.com,联系人:胡剑波,联系电话:186*****217),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经确认后于报名最后一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①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5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25日9:30(北京时间)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4楼会议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3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律由供应商在相应时限内缴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工
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1楼1102
联系人:胡剑波、钟文俏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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