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HWTC-04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21.59万元自筹资金378874.79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一期工程新建土建规模50万立方米/日(经开-路东片区40万立方米/日
台湖片区10万立方米/日),设备安装规模35万立方米/日(经开-路东片区30万立方米/日、
台湖片区5万立方米/日)。出水标准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1/890-2012)中B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
询
reditchina,gov,cn/)网站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科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相关约束:
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Qu3140%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4)申请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
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勒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相
关高级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
格证书(简称B证)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人参与,如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明确授权联合体中的一个
成员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联系、办理有关投标事宜,并负责特许经营协议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数量不得高于6家
(7)根据《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打
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一)环保领域”中的“10.污水处理项目”,参照《指导意
见》文件精神,如投标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股权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
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8)应符合国家政策文件对社会投资人的要求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人参与。如申请
询
与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申请
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体牵头人
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
比例(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为资格审查时提Q0
格式及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
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并且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未
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
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意思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16时30分到2024年08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各
方均需提供):(2)联合体意向书原件(格式自拟)(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包含联合体
成员、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等(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领取)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入、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需由联合体
牵头方出具)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B座3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B座3层第一会议室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核方法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发出投标道请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其他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预审申请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项目总投资及政府出资金额以实际立项批复为准。
3、本项目采用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移交(BO0T)的模式实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78817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
地址:北京
区车人西路
联系人:亚工
电话:1823329
电子邮件:zhongzhwzbb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