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 | 标段名称 | 暂估采购数量(吨) | 单价控制价(元/吨) | 中标供应商 | |
| | | | 数量 | 供货比例 |
标段一 | 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 | 1635.795 | ***** | 3家 | 60%:30%:10% |
标段二 | 中包膜 | 466.402 | ***** | 2家 | 70%:30% |
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JC-2024-04-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26.4753万元,招标人为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担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采购,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进行分批次批量
供货,具体类别详见标段划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 (002)中包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人所需物资,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若为代理
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被授权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业绩指:①标段一:乳化炸药产品的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②标段二:乳
化炸药产品的中包膜),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或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或发票复印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出
供货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需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3年(2021年至今)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
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期间成立的,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
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5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若有诉讼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
目正常履约】。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
评标委员会确认】;供应商未被纳入云南省戎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黑名单”
【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7供货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招标人对采购物
资的质量标准要求,遵照招标人物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并作出
相应承诺。
3.8供货保障:遵照招标人对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期限及地点等要求
,积极组织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并作出相应承诺。
3.9供应商须作出廉政承诺。
3.10供应商保证承诺:招标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时,
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
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
担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承诺所有投标过程中的材料及案例均不存在弄虚作假
行为,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
3.11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中包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人所需物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若为代理
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被授权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业绩指:①标段一:乳化炸药产品的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②标段二:乳
化炸药产品的中包膜),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或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或发票复印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出
供货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需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3年(2021年至今)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
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期间成立的,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
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5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若有诉讼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
目正常履约】。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
评标委员会确认】;供应商未被纳入云南省戎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黑名单”
【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7供货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招标人对采购物
资的质量标准要求,遵照招标人物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并作出
相应承诺。
3.8供货保障:遵照招标人对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期限及地点等要求
,积极组织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并作出相应承诺。
3.9供应商须作出廉政承诺。
3.10供应商保证承诺:招标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时,
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
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
担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承诺所有投标过程中的材料及案例均不存在弄虚作假
行为,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
3.11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
带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到昆明市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②网络获取:支持网
络报名,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办理时提供
)发送至邮箱:z
195*****446@163.com。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发展大厦12楼
联 系 人:解老师
电 话:0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95*****446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集中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海云工
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标段
标段名称
复合膜(PE
暂估采购数
单价控制价
中标供应商
量(吨)
(元/吨)
数量
供货比例
标段一
膜和交叉膜
1635.795
*****3家
)
60%:30%:
10%
标段二
中包膜
466.402
*****2家
70%:30%
2.2 招标范围:承担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
2025年9月乳化炸药专用塑膜采购,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进行分批次批量
供货,具体类别详见标段划分。
2.3 项目规模:2826.4753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交货地点:①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及控股的炸药生产企业;②民爆集团公司全
资及控股的企业所控股的炸药生产企业。具体交货地方以实际供货需求为准。
2.6 供货周期要求:2024年10月-2025年9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此次招标划分类别如下:
标段一: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
标段二:中包膜。
2.8
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工业炸药(胶状)塑膜、纸塑袋包装技
术规范》及国家标准和采购方的入厂验收标准、质量管理要求,遵照招标人物
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
2.9中标单位数量:
标段一:3家;
标段二:2家;
说明:同一供应商可以选择2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中选多个标段
。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
标人所需物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若为代理商或经
销商须提供被授权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
:①标段一:乳化炸药产品的复合膜(PE膜和交叉膜);②标段二:乳化炸药产品的
中包膜),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验收
证明或发票复印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出供货内容,否则不
予认可。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
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3年(2021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期间成立的,则可
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3.5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
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若有诉讼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6信 誉 要 求 : 供 应 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确认】;供应商未被纳
入云南省戎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黑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7供货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招标人对采
购物资的质量标准要求,遵照招标人物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并
作出相应承诺。
3.8供货保障:遵照招标人对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期限及地点等
要求,积极组织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并作出相应承诺。
3.9供应商须作出廉政承诺。
3.10供应商保证承诺:招标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
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
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承诺所有投标过
程中的材料及案例均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提供【
承诺书】。
3.11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4.2 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携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到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获取
招标文件。
②网络获取:支持网络报名,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办理时提
供)发送至邮箱:z
195*****446@163.com。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
点为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5.2
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邮寄递交时间以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的,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
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证明并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确认。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
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
195*****44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海云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发展大厦12楼
联 系 人: 解老师
电 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01室
联 系 人:张工
邮 编:
****** 电 话:0871-
********19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