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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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BZB-ABJT-QYCS202416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元,招标人为昆明安保(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其开户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
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
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中心社区宝海路121号(宝海新苑
D幢)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13888462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联 系 人: 黄凯、杨明怡、嵇忱忱、周蒙蒙、王家璞
电 话: 0871-65012525
电子邮件: yunnanwube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WBZB-ABJT-QYCS2024162。
1.2项目名称: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元。
1.5采购需求(磋商内容):
(一)服务要求
1.常规法律咨询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依法帮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件,制定企业章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制度及议事规则:防范采购人注册的法律风险,明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保护股东权益,使采购
人能正常有序的发展。
(3)提供股权改制,股权收购、转让,兼并、分立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并草拟、修改、审定
相关合同,保障改制能顺利进行,减少改制成本。
(4)在生产经营、商业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意见,并草拟、修改、
审定相关专项合同,保障决策及投资的可行性及合法性。
(5)策划品牌保护方案,代理商标的国内、国际注册,保障无形资产增值并减少维权成本。
(6)完善劳动合同,协助解决员工劳动纠纷,草拟、修改、审定规章,保障团队稳定,保护商
业秘密,防止竞业禁止的发生。
(7)代表采购人参与对外商务谈判,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草拟、修改、审定相关专项合
同,以加强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执行、事后能及时救济的法律预防能力。
(8)为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减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纠纷,提高经
济效益。在甲方内部进行法律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2次),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
识。
(9)受采购人委托担任代理人,会同采购人代表共同处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
参加诉讼、仲裁、调解、复议活动,并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等。
(10)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11)针对主管单位对采购人开展的年度审计、审计评价工作提出的加强企业法律内控建
设方面的问题给予指导整改。
(12)参加列席采购人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党委会、总经会、董事会就会议议题提出
法律意见书。
(13)每年额外提供3次免费诉讼。
2.如遇紧急、特殊、重大事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随请随到,随时进行研究处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2.根据需要参与合作项目的治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采购人名义为一
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3.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5.为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三)履职期间享有的权利
1.接受邀请,参加有关调研、考察、培训、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
2.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3.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4.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其他待遇。
(四)履职期间应当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工作规则,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定期向采购人报告工
作。
2.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
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3.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
取利益。
4.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职责无关或者其他损害聘任单位合法权益
的活动。
5.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采购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
责的,应当回避。
6.在担任法律用问期间,不在诉这成件值案件中,担任机对力的代理人,不代理有与顾问
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7.对于突发性、紧急性事件及日常咨询及时处理,对于正常法律事务,如修改合同、出具
法律意见书,在1-
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较为复杂、重大的法律事务。经与采购人商议确定具体完成时间。
8.对于律师解答的法律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或相近或类似案
例作为咨询条件。
9.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以电话、邮件或主动登门拜访的方式询问采购人,以帮助采购人
解决临时性问题。
(五)其他要求
1.熟练使用office 等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2.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
3.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5.身体力强,反应机敏,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6.能为采购人的规范发展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
1.6服务期限:服务限期两年(2024年-
2025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采购人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续签下一
年度服务合同。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采购
人需求。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
流量表)或提供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
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
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方式:
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指定地点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
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发送至yunnanwuben@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871-65012525。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5.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
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
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中心社区宝海路121号(宝海新苑D幢)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388846272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871-650125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昆交会支行
账号:5305 0194 5037 0000 0343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凯、杨明怡、嵇忱忱、周蒙蒙、王家璞
电 话:0871-65012525

标签: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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