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公开招标质疑答复书(G-BZCG060-20160804)
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公开招标质疑答复书(G-BZCG060-20160804)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江苏盈通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鲁剑煜
委托代理人:宋顺涛联系电话:155*****219
质疑项目名称:手术室净化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G-BZCG***-********
贵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提交关于手术室净化系统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BZCG***-********)的《质疑函》,我们已收悉。针对质疑事项,经采购人 (即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多方了解和讨论,现采购人委托我中心答复如下:
二、质疑的事实与依据:
1、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多项技术标准”标记“★”项并将其列为重要技术参数提出质疑,认为以上要求排斥中国产品非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国际、国内认可的标准,不能做为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主要技术参数。
2、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第8项内容双头无影灯“★灯面罩采用进口透镜”、第9项内容电动骨科手术床“采用进口电动液压传动结构”、第11项内容外科吊塔“(2)★设备所用所有 ABS 材质原材料为进口 ABS 材质、(4)★进口气体终端”等以上内容标记“★”项并将其列为重要技术参数提出质疑,认为以上要求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人的内容。
三、质疑答复:
1、质疑事项一:针对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多项技术标准”标记“★”项并将其列为重要技术参数的质疑,采购人同意在招标文件中删除以下内容:1、在招标文件第24、25、26、27页要求“所投产品具有FDA认证(提供证明文件)”;2、在招标文件第27页“要求设备所用医用气管源经过SGS检测符合ROHS标准(提供气源管证明文件)”;3、在招标文件第31、32、40页要求“所投产品具有EUROVENT认证检测报告”;4、在招标文件第31、32、40页要求“所投产品具有AHRI认证检测报告”;5、在招标文件第24、25、26、27页要求 “设备生产厂家为省级或省级以上手术室设备研究中心(提供证明文件)”。
2、质疑事项二:针对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第8项内容双头无影灯“★灯面罩采用进口透镜”、第9项内容电动骨科手术床“采用进口电动液压传动结构”、第11项内容外科吊塔“(2)★设备所用所有 ABS 材质原材料为进口 ABS 材质、(4)★进口气体终端”等以上内容标记“★”项并将其列为重要技术参数的质疑,采购人认为:这些部件都是设备的核心部件,为保证产品品质必须按要求进行采购,而且据多方了解,国内有很多品牌都采用了进口部件:如上海力康、上海维仪、山东力文、北京宜安、山东育达等。采购人认为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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