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组团C-3-2地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海组团C-3-2地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6]106号
开标时间:2016-10-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6]106号的 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6]C02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滩涂整理项目C-3-2地块;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3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及住宅楼、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4764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81624.5平方米以内,具体规模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2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含详勘及施工勘察)、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 内容:本工程的地质勘察(含详勘及施工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不含景观园林设计)、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设施工程、门窗及钢结构(达到招标要求)的设计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个数不超过2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闽建[2013]6号文件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 ____ _______(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9月2日上午8时00分起至2016年9月6日下午17时30分止,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网址:www.qzzb.gov.cn),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用途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0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汇出。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工程交易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80%计取。计算基数以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造价作为计算设计费的基数。
8.2.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详勘按18%计取,施工勘察按15%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大街南侧东海湾和园7号楼2403;
电 话: 鲍仕贤 ,传真:********-***;
联系人: 150*****503 ,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一号楼6层 ,
传真:****-********,电话: 139*****597
联系人: 王先生 ,邮编: 362000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帐号: 152*****220*******。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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