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年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年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镇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邮箱:zjfgwgyc@163.com,电话:0511-********。
镇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发展低空经济对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供高效公共服务、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的行动计划,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引擎,按照系统推进、创新引领、跨界融合、需求牵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全市低空经济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科技研发—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场景创新—示范引领”五位一体的协同发展体系,持续完善低空经济保障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集聚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应用场景多元拓展,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服务业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形成以镇江经开区航空航天产业园、丹阳等地域为支撑,以低空经济产业上游的航空级材料、中游的装备制造和下游的关联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空间布局,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一是产业能级大幅提升。大力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逐年提升产业能级。到2026年,低空经济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培育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低空飞行和服务保障企业100家,引培一批低空经济产业关联项目,形成有特色、有集聚力、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和低空经济服务业集群。
二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充分发挥我市航空航天有关企业、院校、技术中心集聚等优势,聚焦低空经济深化产学研合作,有效构建从科技研发到成果转化的快速通道。逐年提高创新能力,到2026年,累计建设省级科研平台3家,累计建成一批低空经济培育载体,累计形成一批发明专利、新产品新技术,部分核心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国内领先。
三是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加快低空经济发展必需的物理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飞行空域与航线划设等。三年间,全力推进大路通用机场加快建设水陆两用大型通用机场,智能化低空运行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技术水平对标国内先进城市。
四是低空场景丰富多元。拓展低空飞行与其他有关产业、市场消费、公共服务、区域交通网络等领域的有机融合。逐年丰富低空运用场景,到2026年,打造一个“低空专业院校+低空服务企业”链条式职业培训平台,培育不低于10个具备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飞行应用场景,开通低空航线不低于50条,开通至周边机场1-2条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部分行业领域低空飞行趋于规模化、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低空产业集聚”工程
1.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低空经济领域优势企业与镇江“四群八链”产业体系联动发展,在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横向联合、纵向整合,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补链强链延链。鼓励“四群八链”产业体系中研发实力及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新能源装备企业、新材料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拓展低空经济相关业务,围绕低空技术研发、低空制造生产、低空场景开发,为低空重点企业做好产业配套。支持技术成熟、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成长速度快的低空经济企业创新发展,力争培育国内领先的龙头企业,打造低空领域的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2.聚焦低空制造招大引强。制定低空经济产业链分布图、全景图、重点企业表、招商目标企业表,加快与国内外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对接,全力引进低空制造环节链主企业落地发展,增强镇江低空材料、低空动力电池、低空零部件制造的竞争力。重点瞄准低空研发系统(CAX、EDA、PLM等各种工业软件)、飞行器制造(无人机、直升机、eVTOL)等关键领域,创新配置资源要素,加快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低空产业集聚发展。重点依托镇江经开区航空航天产业园、丹阳市航空航天产业园、句容市华阳航空产业园和京口区航空信息产业园,积极引导低空经济发展要素在园区集聚,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到园区设立分支机构、研发基地,在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方面集中优先安排,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镇江现有航空航天产业园在产业配套、协同创新、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优势,联合打造省级低空特色产业园区,支持打造新型航空材料集聚区、通用航空产业融合示范区、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基地、低空产业综合制造基地;支持丹阳市航空航天产业园、句容市华阳航空产业园建设低空产业综合制造基地;支持江苏(京口)航空信息产业园打造低空经济系统软件研发、设计、测试基地;支持官塘创新社区构建侧重于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以及120米以下空域综合应用场景的运营、智慧、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低空技术研发”工程
4.加快创新联合体构建。引导镇江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促进会、航天海鹰、丹阳高创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组织、重点企业、新型科研机构等加强合作,谋划推进集平台研发、人力资源、天使投资、孵化创业公司为一体的创新联合体建设,共同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创新联合体成员加大研发中心、研发试验验证设施投入,力争在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等方面形成自主研发创新能力;鼓励构建低空产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建国家、省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层次创新中心,整合优质创新资源,提升全市低空领域先进技术的工程化应用水平。在市区范围选取1-2个区位、场地、交通及空域综合条件较好处,如官塘、金山湖、心湖等,推动建设我市低空经济先行先试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5.着力攻关低空关键技术。定期梳理收集低空经济企业关键技术瓶颈,主动加入国内外低空经济创新发展联盟,对接南航、北航、西工大等国内航空航天领域顶级院校,追踪低空技术发展轨迹,通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路径,获得低空相关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协助重点企业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重点攻关轻量型航空材料、高性能低空飞行器的核心技术。积极开展低空技术和产业创新对外合作,引进和消化利用各种创新资源,积累形成低空技术“智囊团”和“资源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6.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定期发布低空经济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打造低空经济产业成果“线上发布大厅”和产品交易平台,举办成果对接展会,推动供需精准对接。遴选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专业机构,构建科技服务和技术市场新模式。优先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等政策,加快低空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到2026年,累计推广低空经济新产品新技术2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三)稳步推进“低空基建成网”工程
7.加强低空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路通用机场加快建设水陆两用大型通用机场,统筹建设直升机场临时起降点;依托大路通用机场及长山国际航空飞行营地,建设1-2个固定运营基地(FBO),满足固定翼、直升机、eVTOL、无人机、滑翔伞等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运营及服务等功能需求。到2026年,在市域范围内的江岛、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高层建筑、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区等布设100个低空飞行起降平台。加快建设覆盖低空有人机、无人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一批地面服务配套设施(如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8.探索全域低空信息设施网络构建。加强与移动网络运营商的对接,探索推进低空智联网建设,筹划与周边城市联合共建低空经济智算中心,为低空行业平台部署、软件平台验证提供大规模集群的AI算力资源。探索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有机结合,加快构建数字低空,汇聚整合空间地理信息、物联感知数据、低空飞行空域数据,与现有的停车场、充电站等静态交通数据相结合,形成覆盖全市的动态交通数据采集系统。积极打造镇江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依托江苏(镇江大路)飞行服务站,构建包括空域申请、航线申请、飞行申报、航空情报、气象服务和监视告警等低空监管服务在内的立体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9.打造低空飞行器关键材料测试平台。依托镇江经开区省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专业检测机构,开发升级低空飞行器及关键零部件的关键材料性能检测、质量评定、标准制定、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方面功能,满足本地及周边地区低空制造企业需求,高效运行江苏省航空航天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建设省级低空制造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打造成为具有专业特色的省级一流低空材料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0.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根据国家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地需求,合理分层划设我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精细划设120米以下适飞空域。建立市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加强与上级军民航空管理机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进低空空域分类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飞行管理事项,保障无人机试飞、运营飞行,实现空域资源共享、统筹使用、有效利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速推进“低空场景创新”工程
11.构建低空智慧物流体系。依托物流头部企业,研究低空物流解决方案,开通无人机B2B、B2C物流配送航线,布局“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探索“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智慧物流新模式,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和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发挥江河交汇的地理优势为过往船只提供物资配送服务,选择1-2个基础条件较好社区开展无人机配送试点服务,逐步推动居民区、办公区、景区、医疗、江岛、校区等多场景无人机配送应用落地,打造“跨江”“沿江”低空物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2.强化低空公共应用服务。支持官塘创新社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为场景应用的试验区,包括但不限于低空飞行测试、低空智慧物流、低空应急响应等。在高速、国道入口探索实施低空警务试点,强化“集中监控和低空巡查”的融合,筑牢低空治安防线。充分利用大路通用机场水上跑道,深化长江岸线、港口巡检试点,总结推广试点成果。有序扩大低空安全巡检应用范围,满足沿江、沿河、沿湖、港口等多场景安全保障需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3.提升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品质。浓厚低空经济发展氛围,聚焦“美丽镇江”品牌,开展空中游览、飞行培训、航拍航摄、编队表演、空中赛事等低空运营活动。利用“江苏航院职业教育+无国界航空维修资质教育毕业即就业”的双证组合、全国民用航空器无人机驾驶员专业考点的优势,承办、举办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全国无人机职业技能大赛等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赛事活动;积极承办轻型飞机国家队选拔赛,力争成为国家队集训基地之一,打造全国“低空运动”城市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4.拓展低空职教融合发展赛道。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等本地职业(技工)院校资源,联合江苏无国界、航天海鹰等重点低空经济企业,共同搭建飞行服务、运营保障、检验检测、适航审定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各类产教融合发展载体。支持本地职业院校根据本校教育特色及培育方向,推动设立低空制造、低空服务、低空保障等相关专业,通过创新工学结合等方式,联合开设低空经济“订单班”“冠名班”,培养低空无人机组装、检测、测控、维护等产业人才。探索建立低空飞行器操控、维修、检测等技能培训、考试认证、师资培训、产教研究、国际教育合作、人才储备等功能为一体的低空领域产教发展综合体,面向低空领域企业的专业化、交叉性人才需求,打造一个“低空专业院校+低空服务企业”链条式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申报工作,打造全国无人机飞手培训基地,提供从培训、考证、实训到企业定向用工的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五)积极推进“低空生态培育”工程
15.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多渠道助力企业和项目创新发展。持续简化完善低空制造、创新、服务及基建项目审批程序。对先进低空产业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加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力度。优先安排低空制造企业、低空场景建设、低空基建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事宜。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低空经济发展,组建镇江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实现轻资产运营,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发展初期阶段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6.强化产业金融服务。加快搭建低空经济领域产融对接平台,发挥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梳理整合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生产、低空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及核心技术攻关、低空应用新场景开发项目等。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对低空经济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推动设立市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办、人行镇江市分行,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17.强化产业人才集聚。加强低空经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产业专家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低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相应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支持,推动本市人才政策在低空经济领域落地。支持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低空经济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支持地方政府、职业(技工)院校等举办相关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培育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备案低空经济职业(工种)认定,并开展相应等级认定工作。到2026年,系统培养低空经济相关人才(团队)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
建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专项政策支持、产业项目引培等相关工作。做好与军事机关、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协调解决我市低空飞行领域的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统计监测分析
根据国家、省低空经济相关行业分类标准、重点领域和方向统计目录,配合省级部门建立健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统计方法和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精准反映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支持
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支持低空经济重点链上企业引进、关键核心研发机构创新、关键应用场景实现、低空经济产业行业标准完善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等。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对低空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示范工程和大路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给予用地、用能等资源的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发展安全保障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加强飞行器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数据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体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低空飞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秩序及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科技研发、制造生产、工程建设、飞行运营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的不良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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