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服产业园勘察设计修改通知

鞋服产业园勘察设计修改通知

鞋服产业园(陈埭园一期)勘察设计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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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服产业园(陈埭园一期)勘察设计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鞋服产业园(陈埭园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晋设招202*****009),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中“建设规模”均修改为:“本项目包括江头和西霞美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配套设施。其中江头地块用地面积约为******㎡,容积率1.5≤R≤3.0,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40.8万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36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0%≤D≤60%,绿地率10%≤G≤20%,建筑高度≤50米,厂房(仓库)建筑最大层数超过6层,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以上;西霞美地块用地面积约为******㎡(其中A区用地面积约1394㎡),容积率1.5≤R≤3.0,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0%≤D≤60%,绿地率10%≤G≤20%,建筑高度≤40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以上;规划指标均以发包人最终确定提供的指标为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红线范围均以发包人最终确定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招标范围和内容”均修改为:“招标范围:江头地块和西霞美地块(A区)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并包括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设计方案(含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 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勘察、施工图审查)配合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备案手续等;西霞美地块(B区、C区)招标范围为概念性方案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内容:江头地块和西霞美地块(A区)招标内容为①工程勘察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及边坡设计、波速测试、抽水测试、场地测量放样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幕墙及门窗深化、建筑智能化、供配电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等。除发包人另有要求外,所有施工图纸均要求一次性设计完成并达到施工详图深度要求,不得留待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不得超概算设计。西霞美地块(B区、C区)招标内容为概念性方案设计;”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5编列内容中第1条中“备注”和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第2条(1)中“备注”内容修改如下:

“备注:西霞美地块(B区、C区)为概念性方案设计,上述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已综合西霞美地块(B区、C区)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费用;设计费总额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方案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费、氡检测费用、评审费、专家费、图纸印刷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3节“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项号1编列内容第1条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9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9 人,招标人代表0人。”

5.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中“一、本工程设计范围”修改为:江头地块和西霞美地块(A区)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如需)、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发包人实际需求为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幕墙及门窗深化、建筑智能化、供配电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等。除发包人另有要求外,所有施工图纸均要求一次性设计完成并达到施工详图深度要求,不得留待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不得超概算设计。西霞美地块(B区、C区)为概念性方案设计,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本、鸟瞰图、立面图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

6.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其他”中“一、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和第5章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一、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修改如下:

“一、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

勘察范围为江头地块和西霞美地块(A区),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并包括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工程勘察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及边坡设计、波速测试、抽水测试、场地测量放样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

勘察人在正式勘察前需提供勘察方案(包括取孔位置、数量、预计孔深等),经发包人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发包人要求增加数量和调整取孔位置,勘察人不得有异议。”

7.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补充合同条款”中第2条删除。

8.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二、设计目的和任务”中的“2、设计任务”修改为:“2、设计任务:

图片1.png

报批范围图—西霞美地块

江头地块及西霞美地块(A区)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万元,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如需)、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投标阶段投标人应提交江头地块及西霞美地块(A区)的实施性设计方案供投标评审。

西霞美地块(B区、C区)为概念性方案设计,不作为投标评审范围,投标阶段无须提供设计方案;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西霞美地块(B区、C区)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本、鸟瞰图、立面图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

9.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三、设计条件、经济技术指标”修改如下:

“三、设计条件、经济技术指标

1)、工程主体建筑性质是厂房加配套设施。江头地块容积率1.5≤R≤3.0,建筑密度30%≤D≤60%,绿地率10%≤G≤20%,建筑高度≤50米;西霞美地块容积率1.5≤R≤3.0,建筑密度30%≤D≤60%,绿地率10%≤G≤20%,建筑高度≤40米,以用地红线为基础计算。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有独立分区的按分区用地面积计算,没有独立分区的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无法单独计算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含计容和不计容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含计容和不计容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国家、福建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建筑退让、建筑容量、建筑间距等应按《福建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晋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且应进行日照分析,满足日照及间距规范要求。停车位配套设置按《晋江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晋政文[2008]204号)要求执行。

4)、建筑物设计要求:设计充分考虑陈埭镇鞋产业的地域化特征,结合地域文化、人文特征,打造特属于陈埭镇的鞋服产业园区。建筑物功能设计的要求:车间设计满足生产需要,空间布局要服从工艺要求。园区整体功能空间设计要满足生产、仓储、运输三方面的功能需求。办公生活区的设计要满足,生活不影响办公,办公不影响生产,生产不干扰生活。建筑物内部功能空间要本着生活、办公人性化时尚化。

5)、西霞美地块(A区)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管理用房、物业用房及人才公寓等,结合人防建设要求,配置地下室。

6)、其余规划条件可自行查勘现场情况。

7)、市政规划设计要求

①、园内道路:满足整个园区互通需求。

②、市政管线:与区域市政管线相协调。标明外部市政设施的现状,道路竖向与交通组织分析,用水、用电、通讯、燃气、给排水设计标准与总量,市政配套设施及内部管线与城市市政管线接口,防洪及雨水、污水排放。

③、室外地坪标高:与区域竖向相协调。满足建设场地和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满足地面排水、防洪、防潮及排涝的要求。

④、其他有关市政规划设计要求,详见晋江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七、其他”第3条修改为:“3、西霞美地块(B区、C区)为概念性方案设计,本项目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已综合西霞美地块(B区、C区)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费用,即设计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中,招标人(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范围及规划要求由招标人(委托人)签订合同后提供。”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江头地块划分为两个用地,其规划控制指标是否可统筹计算,或需单独满足?

回复:江头地块两个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可统筹计算。

提问2:西霞美地块用地规模较小,且相对独立,本次投标是否可不用设计?

回复:详见本修改通知“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8条。

提问3: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中,江头地块(G-1-江头03和04地块图则成果-******.dwg)与”(报批范围线(工业+绿化+道路)********.dwg)两份文件用地红线有偏差,请问以哪份文件为依据?

回复:设计红线按照“报批范围线(工业+绿化+道路)********.dwg”执行。

提问4:任务书上未提供江头地块的具体功能及指标,请明确厂房、仓库、(生产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具体指标配比。

回复:详见本修改通知“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9条。

提问5:江头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0.8万平方米,是否包含地下室?

回复:江头地块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40.8万平方米。

提问6:任务书上未提供西霞美地块详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西霞美地块用地用地仅1394㎡,是否需设置地下室,人防是否异地建设?

回复:详见本修改通知“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9条。

三、本修改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有不一致的,按修改通知执行。

招标人: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标签: 勘察设计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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