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菜营养成分检测和营养信息分析
闽菜营养成分检测和营养信息分析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闽菜营养成分检测和营养信息分析 | 项目编号: | fjmu********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00 |
付款方式 | 按每月一结,次月支付上个月所执行的全部检测费。经采购人验收结果后,中标人提交正式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
物品名称: | 闽菜营养成分检测和营养信息分析 | 数量: | 100 | 单位: | 例 | ||
预算单价: | 95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08-24 | 保修期(月): | 6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index.htm),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www.itsec.gov.cn/aqkkcp/cpgg/******/t******26_******.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2) 供应商具有科研经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3) 供应商2023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高校抽检经历,国抽系统检测数据问题发现率(检测数据质量)不高于1.5%(抽查批次不低于2000批次) (4) 供应商具备博士或教授级高工,以便对数据进行指导、建议。 5、供应商提供上门收样,服务时效为1.5小时内(资质证书或附表地址到业主单位时间) 2.2 服务要求 (1) 协助筛选具有特征性营养成分的代表性闽菜; (2) 检测并出具50道经典闽菜的营养功效成分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为20个工作日,特殊指标可协商; (3) 配备博士或教授级高工,协助数据分析处理,为闽菜的营养分析评价、食物选择、菜肴搭配提供服务; (4) 配备博士或教授级高工,协助分析闽菜制作工艺和消费者健康的关系。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一、售后服务要求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4)投标报价含产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进口产品须注明含税价或免税价)及来源地。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1)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2)进口免税产品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预支付100%货款给第三方外贸公司,由第三方外贸公司对外付款(货物到达口岸后付80%的合同款,余款2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清),验收合格后第三方外贸公司提供合法结算单据(外商发票、银行购汇水单、手续费发票等)。 5、若中标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采购人、中标人将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外贸公司办理货物进口减免税等进口相关手续。 6、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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