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PC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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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PC 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MYF-20240822-3)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场工程 PC
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场工程
PC 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场工程
PC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
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 年度未完成审计的,
可提供 2020 年度至今(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3 个已竣工的 20 万千瓦及以上的风
电工程风电场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
的项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完(竣)工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不
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查询相关网站结果截图)、被列入中车集
团内部供应商黑名单的(需提供承诺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①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签字
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至少担任过一个已竣工的 20 万千瓦及以上的风电工程
风电场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
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
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施工合同施工履约率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1919 室。2.方式:投
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
或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
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
七、其他
1.招标概况、招标范围及项目工期
1.1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
1.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装机容量 300MW,安装 48 台单机容量 6250kW 风电机组。本
工程新建 1 座 330kV 升压站,本期配置 1 台 300MVA 主变,预留远期 3 台主变扩建位置。330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出线一回。35kV 系统为单母线接线,35kV 集电线路 12 回。
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
电场工程 PC 施工总承包项目,以完成并网发电、试运行、竣工验收、各相关验收为目标,
招标范围内未明确注明,但确为建成以上目标所必须的施工内容均属于投标人负责建设的范
围,并由投标人负责相应的费用。
(1)负责风电项目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风机、塔筒、锚栓、箱变外)、安装、检验、
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含配合升压站的接入及相关调试)、质监验收、
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含甲供设备)启动的
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等,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直至满足电网和发包人验收要求;工程设备及材料投标人需优先从发包人提供短名单中选
择,特殊情况需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短名单所提及的品牌或者型号仅起参照说明作用,投
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在实质上满足或者超过招标文件的要
求。
(2)负责风电项目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
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清赔、集电线路及场区道路跨越高速公路、国道、其他业主
已建成风电项目场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甲供设备装卸及保管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
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受益人为发包人)、人
身意外险、防雷接地、技术监督、网络安全、全景监控调试等。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完成并网
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3)按照要求完成风电项目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电气系统性能测
试、青豫直流涉网性能试验、快速频率响应试验、新设备投运前所有规定的试验、并网时间
节点前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试验等。
(4)按照要求完成风电项目相关合规性手续、电网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对外协调。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临时性用地审查和批复、林草地征用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申请
及许可、用地协议及土地补偿手续、开工许可证、电力工程质监、能监备案及证明、安全论
证及备案、节能评估、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手续、职业健康、集电线路跨越高速
公路和管道等相关手续。
(5)按照要求完成风电项目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
限于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涉网/特殊试验及性能试验(方案、报告)、电能质量评
估、稳控策略改造、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电网(机电)建模试验、
网络安全评估、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意见)、消防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
见)、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环保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劳动
保障验收(申请、报告、意见)、职业健康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不动产证办理(规
划核实报告书、核定用地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权籍调查、测量
报告)、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意见)、项目并网申
请及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
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新建升压站和集电线路分界点为:承包人负责完成将新建集电线路导线接引至 35kV 开
关柜内(包含电缆终端制作、安装、防火封堵);光缆接引至站内通讯柜光纤配线架,工艺
须满足国网公司 Q/GDW 10758-2018《电力系统通信光缆安装工艺规范》光缆引下三点接地要
求及地方电网相关验收标准要求,负责光缆熔接、测试、接通、标识牌等工作。主设备(风
机、主变、箱变等)道路运输分界点坐标【X=4297615.476,Y=450575.459】之内的道路清
障、维护、运输牵引由投标人负责。
(7)负责风电项目的临建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四通一平”、施工用电/用水、施工中需要
报批的项目及检验服务配合项目等内容,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施工临建方案和安
全标识标牌标准化需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风电项目的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资料、
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发包人档案验收标准,直到
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并承担相关费用。
(9)负责风电项目工程前期、建设期、和试运行期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负
责投标范围自身职责内所有安全、环保、质量事件的责任。
1.4 项目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暂定【2024】年【9】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
业主书面通知为准),【2025】年【06】月【30】日竣工(竣工验收),共计【284】个日历日,
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
(1)满足行业规范。
(2)任何施工安装建筑、设备及材料、调试等均应最低限度遵守中国(对进口设备而言,
则为国际)现行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若在单位(或单项)工程未实施之前,适用
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定。
(3)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对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设备配置、主要设备及材
料品牌、施工工艺、电能质量、发电效率、文档资料等管理目标及相应工程管理程序的全部
要求。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022-60207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胡洁
电 话: 0532-85605926
电子邮件: qdmyf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