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工程330kV送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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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kV 送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 PC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MYF-20240822-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工程
330kV 送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 PC 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工程
330kV 送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 PC 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30 万千瓦风电工程
330kV 送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 PC 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1.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 年度未完成审计
的,可提供 2020 年度至今(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3 个已竣工的 220KV 及以上送出线
路及对侧接入改造总承包工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已完成的项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完(竣)工时间为准));
1.4 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查询相关网站结果截图)、被列入中车
集团内部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存在前述情形的,需提供承诺函);
1.5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①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签
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至少担任过一个 220KV 及以上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改
造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
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
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1.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其他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施工合同施工履约率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1919 室。2.方式:投
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
或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
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
七、其他
1.招标概况、招标范围及项目工期
1.1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
1.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装机容量 300MW,安装 48 台单机容量 6250kW 风电机组。本
工程新建 1 座 330kV 升压站,本期配置 1 台 300MVA 主变,预留远期 3 台主变扩建位置。330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出线一回。35kV 系统为单母线接线,35kV 集电线路 12 回。
1.3 招标内容:
(1)新建 330kV 升压站至 750kV 丁字口变线路 1 回,长约 90km,导线截面选择为 4×400mm²。
包括对侧 750kV 丁字口变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接入及间隔改造、相关试验、施工进站等手续
办理、施工计划申报、接入相关的会议组织,满足电网标准、规范、技术要求、试验、验收
通过的各项工作等;
(2)330kV 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改造工程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技术服务及
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与调试;工程设备及材料投标人需优先从发包人提供短名单中选择,
特殊情况需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短名单所提及的品牌或者型号仅起参照说明作用,投标人
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在实质上满足或者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承担办理送出工程地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测定界、宗地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林地、草原手续、植被恢复、路径协议、施工许可、社会稳定性评估、
三跨方案编制及审批、安全措施(钻跨 330kV、750kV)、涉网性能试验、安全预评价、电磁
辐射评价、临时用地占用及补偿、土地复垦(包含保证金)、防洪评价、安全环保消防职业
健康三同时、环保、水保、压覆矿产、地灾等前期,以及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特种设备安装进行监测、检验、检测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上述合
规性手续(包含不限于)委托、办理验收全过程相关费用。满足电网回购标准和相关条件要
求。
(4)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与材料(所有设备、材料需满足国标、规范及电网验收相关要求)
采购、运输、保管、技术服务及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与调试,直至移交生产、质保所完成
的全部工作;
(5)负责本工程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
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清赔及与工程所有相关协调、所有设备装卸及保管等)、可靠
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保险、防雷接地、以及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
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6)负责本标段所涉及的所有试验相关工作;
(7)负责本标段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
设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涉网/特殊试验及性能试验(方案、报告)、电能质量评估、质量监
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消防专项验收、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环保专项验收、劳动保障验收、职业健康专项验收、规划核实报告书、
核定用地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档案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以及
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按照电网要
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及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
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系统接入工作,并满足控制、通信、测控、保护、
安防、监控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标准化要求;负责对侧间隔接入改造过程中
电网及相关监督部门所有要求配合的各项工作。投标人需提供接入对侧 750kV 升压站的专项
方案(技术、组织、安全等)。
(9)新建 330kV 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分界点为:承包人负责完成将新建线路导线接引至 330kV
升压站出线构架端;OPGW 光缆接引至 330kV 升压站内通讯柜光纤配线架,工艺须满足国网
公司 Q/GDW 10758-2018《电力系统通信光缆安装工艺规范》OPGW 光缆引下三点接地要求及
地方电网相关验收标准要求,负责光缆熔接、测试、接通等工作。
(10)本标段的临建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四通一平”、施工用电/用水(投标人负责竣工
前的用水、用电)、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
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场地平整,施工中需要报批的项目及检验服
务配合项目等内容由承包方负责,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升压站施工电源按永临结
合考虑,需考虑安全备用要求。施工临建方案和安全标识标牌标准化需满足安全标准化达标
实施管理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11)负责本标段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资料、试
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发包人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
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并承担相关费用。
(12)负责本工程前期、建设期、和试运行期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负责投标
范围自身职责内所有安全、环保、质量事件的总承包责任。
1.4 项目工期:251 个日历天,预计 2024 年 9 月 20 日开工,以实际通知为准。
1.5 质量要求:
(1)满足行业规范。
(2)任何施工安装建筑、设备及材料、调试等均应最低限度遵守中国(对进口设备而言,
则为国际)现行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若在单位(或单项)工程未实施之前,适用
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定。
(3)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对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设备配置、主要设备及材
料品牌、施工工艺、电能质量、光伏系统发电效率、文档资料等管理目标及相应工程管理程
序的全部要求。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联 系 人:代经理
电 话:022-60207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019 室
联 系 人: 王燕 宋续超
电 话: 0532-85605926
电子邮件: qdmyf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