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2024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边坡监测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2024 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
设项目(边坡监测)
(招标编号:HYBC-MTMH-JCFW-5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2024 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设项
目(边坡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 万元,招标
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2024 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
设项目(边坡监测),监测系统包括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传输系统监测中心(数据分析、处理、
显示、存储)系统组成。远程监测系统通过现场传感器、自动化监测站等采集/处理数据,并
通过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系统传至监测中心,经过专业人员及软件分析、处理、显示、存储。
系统及提供设备全部满足 GB51214-2017 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2024 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
设项目(边坡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2024 年第一批监测系统建设
项目(边坡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类似边坡检测系统建设项目业绩至少一
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
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和近 6 个月内至少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上述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
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e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702 号。 现场获
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702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702 号。
七、其他
一、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类似边坡检测系统建设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提供“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e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
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二、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15000 元(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 年 08 月 24 日-2024 年 08 月 30 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
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
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华远博辰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开户
账号:3002019609200044139、开户行行号:(10288100196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
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
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
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六一煤田地质勘探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东街 63 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669931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999955812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