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进红寺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红寺堡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17位拟认定为红寺堡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来函、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953-*******

联系地址:红寺堡区文化街004号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非物质文化 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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