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庄桥街道7#-1地块社区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北区庄桥街道7#-1地块社区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2016-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庄桥街道7#-1地块社区用房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招标控制价:620196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列入《江北区2015-2016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的施工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相应专业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
3.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入围申请时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否则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江北区公管办备案,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备案的视作自动放弃。
4.简易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简易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入围单位交易员。
5.定标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定标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14时00分
5.2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5号楼114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定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简易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到场的、资料逾期送达、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者,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5.4中标单位确定:从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单位,按照抽取顺序分别对应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5.5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0%-下浮率)+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本工程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0元;下浮率为:从4%、4.5%、5%、5.5%、6%、6.5%、7%、7.5%、8%、8.5%、9%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李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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