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IPO 全过
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大理旅游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IPO 全过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XNZB2024-0053-0032ZBY)”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IPO 全过程专项
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XNZB2024-0053-0032ZBY)
2.2 招标人: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
2.4 项目概况: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理旅游集团”)是云南
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大理州政府共同控制的区域性旅游龙头企业。截止 2023 年 12 月,
公司注册资本金 4.45 亿元,总资产 13.83 亿元,净资产 6.40 亿元。创建 A 级景区 6 个,
旗下景区业务包括经营 5A 级景区 1 个(崇圣寺三塔文化旅游区)、4A 级景区 5 个(南诏
风情岛、蝴蝶泉公园、天龙八部影视城、鸡足山景区、洱源西湖景区);旅游交通业务
涵括洱海游船、苍山洗马潭索道、感通索道、中和索道和宾川鸡足山索道、景区游览车、
旅游大巴、凤庆县澜沧江航道游船;同时控股大理风花雪月文化公司、大理民航飞羽旅
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云南旅务通科技有限公司,涉足旅行社、旅游演艺、旅游纪念
品开发销售、旅游数字化、旅游大数据等业务,掌控了大理最核心、最优质的文化旅游
资源。2021 年 7 月,全国文旅集团品牌影响力 100 强榜单发布,大理旅游集团位列第
34 位,影响力指数 95.9,排名远超同资产规模的文旅集团,在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
南”项目建设中被评为全省标杆示范点。2015 年公司实现了“双突破”(营业总收入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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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6 亿元;利润总额突破 1 亿元),经营业绩呈逐年上升趋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公司处于经营亏损状态,2023 年抗疫胜利之后,旅游业率先
恢复,公司经营稳步向好。
大理旅游集团于 2019 年、2022 年持续遴选入云南省(2019-2021 年)、(2022-2025
年)两个三年行动方案的“金种子”企业,经大理州政府、云投集团决策,结合招标人
实际情况,拟对招标人经营业务及其他潜在资源、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推进大理旅游上市,充分发挥招标人在大理旅游产业中的龙头作
用,做优、做大、做强大理旅游产业。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IPO 申报),投标人接受
委托作为会计师,将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 IPO 申报等相关规定为招标人提供
如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 对招标人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并在尽调的基础上出具财务、内控、税务、系
统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5.2 配合券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总体设计和具体操作方案中
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事宜;
2.5.3 为招标人或其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市主体为准)出具审计股改基准日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出具改制验资报告;
2.5.4 协助招标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对招标人的财务人员和管理人
员进行相关培训,就重大事项的财务安排与税务筹划等事项提供咨询,提出针对性意见
或建议,协助其他中介机构完成上市辅导工作;
2.5.5 根据上市方案确定的申报期年度开始,为招标人或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
市主体为准)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2.5.6 为招标人或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市主体为准)IPO 申报需要,出具申报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5.7 为招标人或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市主体为准)IPO 申报需要,出具与申
报相关的专项鉴证报告;
2.5.8IPO 申报期间与会计师相关的服务,如:对招股说明书引用审计报告及专项报
告进行声明,审核机构各次反馈意见涉及财务问题的答复,与审核机构的财务沟通,IPO
报告期财务专项核查,对发审会会后事项出具专项意见、承诺函,对发行前股利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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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提供建议等;
2.5.9 对招标人或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市主体为准)发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
行审核,对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5.10 对招标人或拟设上市主体(以实际上市主体为准)提供因法律、行政法规或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发生特殊事项需要增加的审计服务工作。
2.6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若在持续督导期
内需要中标人对已完成服务进一步进行完善或配合检查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7 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出具的成果文件均须符合《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则的要求。
2.8 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须遵守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本招标项目的要求,准确、按时、保质的完成合同约
定的服务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 IPO 项目顺利推进稳定团队。团队中应明确项目
负责人、现场执行人员和非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执行人员须提供驻场服务,非现场工作
人员须保障与驻场人员的协同性。
2.9 服务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财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须分别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
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须提供固定场所的证明资料(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须分别提供(1)缴税所属时间分别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任意 2 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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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证明。(2)缴费所属时间分别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5 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投标处罚,且还在有
效期内的);
注:须提供书面声明。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书。
3.7 信誉要求:
3.7.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IPO 及其他股权融资项目或
者其他影响 IPO 及其他股权融资项目开展的事件,没有涉及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的诉讼案件。
3.7.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存在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指证券
市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注:须提供承诺书。
3.7.3 投 标 人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 更新 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未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
造成的经营异常或已在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被移除的除外,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截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
询,移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3.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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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最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日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
况表查询移交评标委员会为准。
3.9 项目负责人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审计从业经验且具备投标
人主体合伙人及以上资格, 必须为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从业经验证明资料、职位证明资料;从业经验证明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的审计报告、合同协议书,但须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年份;
职位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及以上资格的聘书或
公开网址截图和承诺书。
3.10 拟派现场负责人须具备 5 年以上的审计从业经验,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从业经验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审计报告、合同协议
书,但须能够体现现场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年份。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招采
平台”)(https://www.caiyunzhaobiao.com/)在线注册、及时办理平台 CA 证书(详见
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办理流程及操作手册),须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完成网上报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下载招标
文件(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平台相关咨询服务电话:0871- 68331481
18987888951
4.3 招标文件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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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 交 方 式 : 网 上 递 交 , 递 交 网 址 为 彩 云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aiyunzhaobiao.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
投标文件的上传并获取递交回执资料。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
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前须自行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
定进行签章或签名,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完成上传操作,上传完成后通过平台获取
回执。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取得投标回执资料的,视为撤
回投标文件。
5.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彩色或黑白)后进行密封,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带到开标现场递交。
(1)份数:肆份(不分正副本);若投标文件总页数较多,投标人可根据装订需要
自行分册。
(2)装订要求:须进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密封要求:统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
(4)封套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 2024 年月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特别说明:若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最终上传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一
致的,评标以上传的电子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无效。
5.5 特别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同一台电脑
指:硬盘编号、主板编号或网卡编号三者之一相同的)编制、上传、加密的,视为有串
通投标行为。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自动通过系统日志功能追踪登录平台的所有账号的
登录时间、行为、接入 IP 地址、接入设备 mac 地址(物理地址,不可更改),记录每个
操作行为的时间点,实现对所有账号的有效监督,分析是否有异常行为,若出现不同投
标人接入设备 mac 地址相同等异常行为视为有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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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
6.1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6.2 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山路 6 号云投景苑 12 栋 1 楼(会议室以开标
当日前台显示为准)。
6.3 投标文件开启方式:现场解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招标
文件“注意事项”中列明的资料及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锁(公司锁、法人锁)、电
脑设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内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先进行线上及线
下签到,等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进行现场解密,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自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止起 20 分钟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下达终
止。
6.4 招标人邀请每一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 项 目 公 告 、 公 示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云 南 省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http://www.cnyig.com ) 、 彩 云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aiyunzhaobiao.com/)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理市大理镇三文笔村锦园巷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亚琦
联系电话:191872115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云山路 6 号云投景苑 12 栋
联系人:段雨薇、刘伟
联系电话: 1367877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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