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 招标条件 巩留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6〕77号文
1.招标条件
巩留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6〕77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巩留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本次招标内容为铺设供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通讯线路及道路硬化,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铺设供气管线1890米,道路硬化18533平方米,有线电视线路639米,通讯线路639米。
2.2建设地点:巩留县。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6年10月5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5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半年(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近两年内企业及本项目拟派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各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20:00),在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司
联系人:玛依拉联 系 人:林 丽 李 晴 晴
电 话:
189*****092电 话:
189*****667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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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