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确定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区明信片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宣传社区文化,邀请第三方对我社区进行全方位拍摄,制作宣传片(包括:1.视频制作,包含社区介绍、基层工作开展内容、小区场景、特色亮点工作、各类人群关心关爱工作成效等,时长3分钟左右;2.视频策划与设计,包含宣传片整体构思、脚本编写、分镜头设计等;3.素材采集,包含摄影、摄像、场地堪景等,按工作要求高质量采集现场素材;4.后期制作,包含视频剪辑、特效处理、音效设计、配音与配乐等。)
3、评审会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项目实施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
5、项目业主单位: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项目预算价:3万元;
8、项目最低限价:2.85万元。为预防申请单位报价低于成本价,形成不正当竞争,本项目允许业主单位设置最低限价。如低于最低限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发包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监督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申请单位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申请单位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9、服务时间:2024年10月;
10、服务质量:本项目以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网格员代表、居民代表不少于21人开展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准予结项:满意度低于80%为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如重新评议满意度仍低于80%的,由社区依据项目协议中满意率不合格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处置和结项。
11、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报名条件与资格:成都市范围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4.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履约能力;5.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6.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7.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8.申请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9.未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9*****800。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1.报名须是单位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2.需携带意向承接主体的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9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玖佰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社区明信片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昇华台分理处;户名: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账 号:022*****012**********;款项来源填写为:天彭街道百和社区2024年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下午 17: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
2.评审会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并附拍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公告相关内容拟定摄制方案,简要描述摄制计划、人员配备、器材参数等情况)。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159*****800。
天彭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区明信片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吴应兰、任开会、肖丽如(共3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1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且单位注册资金大于项目预算总价;3. 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 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 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 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9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服务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村级专户),拍摄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拍摄方案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 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 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 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 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 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 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 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居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业主必须在2天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必须在3天内进场。
(二)本项服务期30天,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街道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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