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招标公告

永春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招标公告

永春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安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泉州市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报价。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环闽永采招【2024】1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污水零直排”建设

1(项)

******

******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智能电子科创产业园大门口(5G展厅)一楼物业办公室(桃城镇南星社区)

联系人: 康荣国

联系电话: 138*****307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186*****958

标签: 污水零直排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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