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海港粮食储备基地四期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海港粮食储备基地四期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海港粮食储备基地四期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海港粮食储备基地四期项目施工(二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69.4%及企业自筹30.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①②③项要求须同时满足),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6 09:00至2024-08-3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8-26 09:00至2024-08-3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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