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高县新盈中心幼儿园及头咀分园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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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高县新盈中心幼儿园及头咀分园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的招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琼财采规〔2020〕10号),我园拟组织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材采购项目


(一)粮面油调料;

(二)新鲜肉类;

(三)新鲜或保鲜蔬菜类;

(四)新鲜或保鲜水果类;

(五)新鲜或保鲜奶类;

(六)预包装、无添加剂(6周岁以下幼儿依法可食用的除外)的各项副食类。





二、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良好的贮存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有专用配送车辆和专业配送人员,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及售后服务;

4.配送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近3年来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经历的商家优先考虑。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的简介;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4.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5.提供项目的报价(同一时期供应价与市场价下浮百分比)、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的资料。

6. 食品供货报价表,报价函(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

以上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办法


1.由我园组织采购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报名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一家为供应商的单位。

2.采购小组通过集体考察、依据供应商的资质、报价和现场陈述综合打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供应商。(采购小组成员:学校领导班子、中层领导人员代表、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

3.确定的供应商将在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与供应商单位合作。

4.所评选成功的供应商,将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作过程中如供应商提供含有变质、腐烂、过期临期、不新鲜食材,或含有缺斤少两情况,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作。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交材料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8月27日上午12点截止时间,逾期不受理;

2.比选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5:30

3.公示时间:8月28日-8月30日共3天;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交材料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8月27日上午12点截止时间,逾期不受理;

(二)比选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5:30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8月30日共三天下午

(四)比选时间地点: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红民东街45号临高县新盈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临高县新盈中心幼儿园

(五)联系人:

李老师:183*****287

陈老师:136*****1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春季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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