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市公厕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嵩明县城市公厕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嵩明县城市公厕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嵩发改复【2016】5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是新建城市公厕34座,改建城市公厕34座,新建行政村公厕11座,新建集镇公厕2座。 2.2标段划分:/。 2.3建设地点:嵩明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及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等。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企业近3年承担过合同总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2项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要求(1)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云南省省外企业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并附相应网页登记信息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1)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云南省省外企业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并附相应网页登记信息扫描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9-01 14:44至2016-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9-27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mggzy.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江小区云苑13幢2单元502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130*****96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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