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
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需求,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公开招标2024-2025 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经销商,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经销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凭“货物验收单”结算,当月月底由招标人按照实际配送量结算。
3.招标范围:鲜猪肉类3家,投标商家中只选其中一家中标。
4.服务期限:2024.8.25-2025.1.20(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市县政策原因按文件要求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5.交货地点、配送要求:根据食堂需求订单配送至学校指定地方。
6.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质检报告。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分别为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学校指定的帐户(如下),并保存好银行回单以备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核。备注栏内写明具体类别的大宗物品投标保证金,比如: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鲜猪肉类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开户名称: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开户帐号: 250*****200********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投标人必须有良好信誉,无社会不良记录,并提供征信证明。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凡所投类别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3.参加投标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中标后供货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变更。
4.参加投标的公司(或个人)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定价为全包干价,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分割、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所有的重量均为食材净重,按除水、箱净重过秤。
6.货品执行价格不高于当周学校对市场的考查价格,并结合当周市场批发价下调执行价格。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9:30到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党员活动室报名,填写登记表。
2.上交资质文件(资质文件档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加盖手印),上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超时不再受理。报名成功的经销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手印。现场验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健康证,并加盖鲜章或手印;若投标人不是法人参与投标,需持有法人委托书,现场验身份证及健康证原件。
(3)近年来获得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明,比如:诚信企业、信得过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等,
3.上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填资料:
(1)投标确认文书;
(2)诚信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竞标报价函。
四、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8月27日10:30-12:00在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党员活动室进行鲜猪肉类公开招标。
五、评标办法
(一)报价
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按下浮至具体的百分点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并大写),例如报价下浮至88.03%(大写:百分之捌拾捌点零参,如大写文字填写错误,则视为无效报价)。下浮最低报价点为70%,低于最低报价点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招标参考商品如下:鲜猪肉类(通排、去骨腿夹、精三线)。投标人报价的百分点与学校市场考察百分点(学校在开标前进行市场考察,学校市场考察百分点=市场批发价总和/市场零售考察价总和)之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排名,取鲜猪肉类前1名、为本次招标中标单位(个人)。
(二)优先供货商
若某个项目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供应商:1.近年来获得“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企业”“信得过企业”等奖励者优先。2.银行流水多者优先。
六、特别声明
1.中标供货商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食堂管理办法:食堂对供货商实施诚信考核,发现质量等问题一次暂停供货一周,发现两次后经学校研究取消其供货资格
2.所有中标单位只能在中标范围内进行供货。若因学校工作需要增加供货商或品种,学校可另行招标采购,中标单位或个人无权干涉。
3.由于第一次鲜肉类竞标商家不足3家导致未开标,因此于2024年8月27日二次开标。
联系人及电话:杨英199*****200,本公告解释权归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投标确认文书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我(我单位)自愿参加贵校“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
我(我单位)保证提交的竞标资料完整、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一旦发现、查实我单位有转包挂靠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缴纳违约金。
竞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诚信声明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郑重声明,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目前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属“联合惩戒对象”。
我方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虚假诚信声明,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 3: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投标承诺函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我方收到贵校项目名称为”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的招标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并作如下承诺:
一、完全理解并遵守招标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二、若成交,我方将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履约完成;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规定及我方投标承诺。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货物(或服务)质量有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整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我方所投产品(或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校可按招标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五、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2024年 月 日
附件 4: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竞标报价函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校“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鲜猪肉类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供货当期甲方考察的市场综合价格下浮至 %(大写 )(其中含:物料价格、运费、发票及税费等〕进行竞标总报价。
2.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天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按照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金。
4.我方声明,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竞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政编码:
2024年 月 日
标签: 食堂鲜猪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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