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系统维护采购需求/
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系统维护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系统维护
(二)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1万元
(三)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战略部署和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并根据深圳电子政务自身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的要求,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系统维护的现场技术支撑服务,加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渠道和传播能力建设,保证深圳市宝安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在区、街道和社区三个层级的推广和深化应用。
技术支持服务提供为期一年的专人技术支持,保障宝安区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能正常开展深圳市统一申办平台、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和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上的各项业务,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业务有序、健康、高效开展。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按规定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人员技术支持服务
(1)日常维护基本要求
根据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实际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的日常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如下:
①服务范围为宝安区31个单位。
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需现场解决。
(2)日常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支撑服务:
①用户信息管理
工作内容要求:负责宝安区31个单位账户的新增、变更、注销、权限设置以及密码重置。
②宝安区D类事项表单设计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协助指导宝安区31个单位在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上对本部门D类事项的表单进行设计、关联和维护;
③大厅事项配置管理
工作内容要求:协助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上对本区级大厅进驻的事项进行事项关联。
④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工作内容要求:对于宝安区提出的经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评估为合理的共性需求进行反馈、测试和更新。
⑤信息统计
工作内容要求: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统一申办平台的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深度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到现场跑动次数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数;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适合网上办理事项比例;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秒批事项数;
? 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求的,对宝安区在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上已有数据的其它统计。
⑥日常问题跟踪及处理
工作内容:对日常问题进行跟踪及处理,并保留问题处理记录。
⑦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内容:
? 沟通、协调解决系统的相关问题;
? 协调、沟通解决市直单位的业务系统与本系统数据对接的工作。
2.深圳市统一申办平台(宝安区)技术支持服务
(1)日常维护基本要求
根据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实际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深圳市统一申办平台(宝安区)的日常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如下:
①服务范围为宝安区31个单位以及使用深圳市统一申办平台(宝安区)办事的互联网用户。
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需现场解决。
(2)日常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支撑服务:
①事项网上申办权限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根据宝安区权责清单梳理情况,开通宝安区ABCD类事项在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的网上申报权限。
②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工作内容要求:对于宝安区提出的经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评估为合理的共性需求进行反馈、测试和更新。
③信息统计
工作内容要求: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水号废置比例;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主动评价差评率;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主动评价业务量占业务总量的比例;
? 统计宝安区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情况;
? 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求的,对宝安区在深圳市统一申办平台(宝安区)上已有数据的其它统计。
④日常问题跟踪及处理
工作内容:对日常问题进行跟踪及处理,并保留问题处理记录。
⑤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内容:
? 沟通、协调解决系统的相关问题;
? 协调、沟通解决市直单位的业务系统与本系统数据对接的工作。
3.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宝安区)技术支持服务
(1)日常维护基本要求
根据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实际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宝安区)的日常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如下:
①服务范围为宝安区31个单位预审人员、1个区级大厅、10个街道级大厅及124个社区大厅窗口人员。
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需现场解决。
(2)日常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支撑服务:
①用户信息管理
工作内容要求:负责宝安区31个单位预审人员、1个区级大厅、10个街道级大厅及124个社区大厅窗口人员账号的新增、变更、注销、权限设置以及密码重置。
②窗口管理
工作内容要求:
? 对区级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窗口、咨询窗口、预审窗口和出件窗口分别进行人员、事项关联;
? 对街道级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窗口、咨询窗口、预审窗口和出件窗口分别进行人员、事项关联;
? 对社区级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窗口、咨询窗口、预审窗口和出件窗口分别进行人员、事项关联。
③事项属性配置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根据宝安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情况,对所有BCD类事项进行属性配置。
④打印模板配置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分别对宝安区区级大厅、街道级大厅和社区级大厅的回执模板进行配置维护。
⑤短信模板配置
工作内容要求:根据宝安区各单位提供的短信样式及内容在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宝安区)上进行各类短信配置。
⑥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工作内容要求:对于宝安区提出的经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评估为合理的共性需求进行反馈、测试和更新。
⑦信息统计
工作内容要求: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在统一受理平台配置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在统一受理平台发生的业务量;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在统一受理平台发生的超时业务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推广情况;
? 统计宝安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网上办理情况;
? 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求的,对宝安区在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宝安区)上已有数据的其它统计。
⑧日常问题跟踪及处理
工作内容:对日常问题进行跟踪及处理,并保留问题处理记录。
⑨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内容:
? 沟通、协调解决系统的相关问题;
? 协调、沟通解决市直单位的业务系统与本系统数据对接的工作。
4.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宝安区)技术支持服务
(1)日常维护基本要求
根据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实际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宝安区)的日常维护服务,要求如下:
①服务范围为宝安区31个单位和10个街道科室。
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需现场解决。
(2)日常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支撑服务:
③用户信息管理
工作内容要求:负责宝安区31个单位和10个街道科室审批人员账号的新增、变更、注销、权限设置以及密码重置。
周期要求:服务期内的法定工作日,根据需求随时提供。
④事项审批流程定制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负责宝安区部分BCD类事项审批流程的定制及维护。
⑤事项网办过程数据配置及维护
工作内容要求:负责宝安区部分BCD类事项的网办过程数据配置和维护。
⑥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工作内容要求:对于宝安区提出的经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评估为合理的共性需求进行反馈、测试和更新。
⑦日常问题跟踪及处理
工作内容:对日常问题进行跟踪及处理,并保留问题处理记录。
⑧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内容:
? 沟通、协调解决系统的相关问题;
? 协调、沟通解决深圳市电子证照系统与本系统数据对接的工作。
5.需提交的表单材料
(1)日常问题处理记录表
记录每日问题处理记录,每周周一前以文档方式提交给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序号 | 系统名称 | 问题类型 | 流水号 | 事项名称 | 问题描述 | 对接系统 | 问题提出单位 | 问题提出者 | 问题提出者联系方式 | 问题提出时间 | 问题处理情况 | 问题处理时间 | 备注 |
6.项目团队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公司选派人员组建项目团队,提供为期一年的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团队中应至少包含2名工程师。项目团队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支撑政务工作人员工作。
(2)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二年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熟练掌握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日常服务等工作技能。
(3)人员更换要求
如果其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等方面不能满足提出的服务需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可以要求进行更换,服务公司应在1周内进行更换,安排其他符合客户要求的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服务公司如需更换人员,应提前一周书面向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获得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服务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更换服务人员,如未经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同意更换,则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权解除合同。
(4)人员工作电脑及其他费用要求
项目团队成员所需工作用电脑设备由服务公司提供,服务中发生的交通费、加班费、误餐费等服务成本由服务公司自己承担。
(5)人员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服务公司应仅将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披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服务工作中。
服务公司对从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获得的涉及服务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服务公司为承担保密责任,服务公司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服务公司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服务公司在实施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服务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书面许可,或者由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
服务公司承诺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服务公司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至本项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后仍有效。如在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服务公司提前退出本项目,服务公司承诺应在终止服务工作后仍需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如服务公司违反保密要求,由服务公司及驻场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损失。
7.项目团队中驻场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要求
周一至周五09:00-18:00;
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服务时间调整,具体工作时间应以调整后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安排值班。
(2)行为规范
①应在每个工作日9:00前到岗,18:00离岗。在政务服务大厅卡座、各独立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②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其他工作无关之事。
③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④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⑤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⑥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摆放整齐。
⑦未经允许,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
⑧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群众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3)安全卫生规范
①卫生
? 公共卫生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资料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 个人卫生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
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
? 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食品: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②安全
? 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
外来人员: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严禁将外访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区域内。
? 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进入驻场办公场所。
用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
(4)罚则
若有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权要求服务公司更换驻场支撑人员。
8.付款方式
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相关要求、时限以合同文本的约定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9.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和对应分项价格。
(2)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10.履约评价
采购方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按照优、良、中、差等级进行打分,具体要求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
11.验收方式
(1)服务单位按时交付半年服务期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服务成果文件。
(2)服务单位负责向采购单位提交的半年服务期工作总结报告等服务成果文件,约定服务成果通过采购单位的评审则视为验收通过。
(3)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交的报告,需提供不少于贰份纸质文档和壹份电子文档,最终所需文档数量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三、服务要求及维护响应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与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同步,协助有关处室开展日常工作,并且能提供7х24小时的服务响应,以更好地对接和理解政务服务考评项目的工作决策意图,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同时,通过人员实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方式,可以客观地对区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深挖政务服务短板问题。如项目团队人员不合乎要求,采购人将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直至满意为止。
2.项目团队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范,以及信息保密制度,必须对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各种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各项工作完成的时效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如果出现数据错误、缺漏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修正错误,并消除其影响。
3.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按照采购人要求汇报服务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反映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日常业务协调。
(二)维护响应要求
1.对于简单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内1个小时之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
2.对于复杂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内1个小时之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解决。
3.服务范围为宝安区区直单位及驻区单位、街道和社区。
4.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需到现场解决。
四、项目招标基本信息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填报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 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系统维护 | |
2 | 采购单位 | 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填写“公开招标”或“预选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 2.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规定提供区财政局的批文; 3.预选采购,以有效期内的预选实施方案为准。 |
4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填写“综合评分法”或“定性评审法”或“最低价法” |
5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方法 | 1.是()否(√) 2.定标方法: | 1.填写“自定法”或“抽签法”或“竞价法”; 2.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3.根据宝安区“1+10+1”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采用“抽签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等 |
6 | 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 3 | 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
7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
8 | 是否派代表参加评审 | 否 | 1.填写“是”或“否”; 2.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不得派代表参与评审;预选采购项目无需派代表。 |
9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否 | 1.填写“是”或“否”; 2.如填“是”,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 |
10 | 价格扣除比例 | 1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提供的服务,享受价格折扣。填写范围为:6%-10%。 |
11 | 项目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谢宗棉,******** |
五、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需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答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三)本项目接受分包及联合体应答。其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六、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部分 | 6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服务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15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情况,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能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进行评价(满足以下两项所有内容的得100%,不满的按两项得分百分比相加): 第一项: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下5点的得70%,满足任意4点的得60%,满足任意3点的得50%,满足任意2点的得40%,未满足不得分。 (1)内容全面; (2)内容具体; (3)内容针对性强; (4)内容科学合理; (5)内容可操作性强。 第二项: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方案极合理、条理极清晰、可操作性极强的得30%;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5 | 根据投标人是否能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到位,是否提出先进、合理的方案,解决措施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性进行评价(满足以下两项所有内容的得100%,不满的按两项得分百分比相加): 第一项: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下5点的得70%,满足任意4点的得60%,满足任意3点的得50%,满足任意2点的得40%,未满足不得分。 (1)内容全面; (2)内容具体; (3)内容针对性强; (4)内容科学合理; (5)内容可操作性强。 第二项: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方案极合理、条理极清晰、可操作性极强的得30%;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人是否能对目前系统的实际情况,保障系统的可用性技术支持,及是否承诺限时提供服务;投标人是否提供详尽周密的应急方案等,进行评价(满足以下两项所有内容的得100%,不满的按两项得分百分比相加): 第一项: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下5点的得70%,满足任意4点的得60%,满足任意3点的得50%,满足任意2点的得40%,未满足不得分。 (1)内容全面; (2)内容具体; (3)内容针对性强; (4)内容科学合理; (5)内容可操作性强。 第二项: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方案极合理、条理极清晰、可操作性极强的得30%; |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0%分数。 2.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40%分数。 3.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务服务或公共服务类项目经验得4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学历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项目经理任命书或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为该公司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一个月的社保或自有员工承诺书,否则此项不得分。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经理任命书或验收报告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经理任命书或验收报告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1名人员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80%分数,在此2名人员基础上每多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再得20%分数,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0%分数,未达到人数及学历要求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团队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学历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承诺函,保证项目团队成员为该公司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一个月的社保或自有员工承诺书,否则此项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2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40%分数; 2.投标人具有ISO*****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其中之一即可得30%分数; 以上二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的: 1.运维服务台系统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50%; 2.电子工单系统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50%。 (二)评分依据: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同类项目业绩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情况: 投标人具有政务服务运营或运维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20%分数,最高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单个项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销售金额、合同日期、合同内容等。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评价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七、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格式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合同重要条款
1.标的物及服务的详细名称及数量或有关内容的详细描述。
2.合同总价。中标价即为本项目的合同总价。
3.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的负责条件和期限。
4.其它需要随设备或项目提交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5.验收方式。
6.付款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处理办法。
9.增加项目的处理办法。如因增加项目引起的价格改变,必须控制在原造价的10%,需书面报请用户方,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合同需含以上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八、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
九、报名方式及递交地址
以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bazwfw@baoan.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宗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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