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号)的要求,对我院需要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一、进口产品设备
1、步入式洗笼机
2、废垫料全自动处理系统
3、生物透射电子显微镜
4、水处理系统
5、隧道式洗笼机
6、中央系统供液净化装置
7、中央纯水系统
二、进口产品必要性说明
详见附件。
三、专家论证意见
2024年8月15日我院组织了以上设备的进口产品论证,一致认为申请理由充分、合理,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与进口产品存在较大差距,工作性能和操作便利性上不如进口产品。且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限制进口产品采购目录》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联系人:李育健,联系电话:020-********。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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