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关于《珠海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2024年7月3日至8月4日,市民政局《珠海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珠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提交、信函及传真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回复意见2份,经研究决定采纳意见2条,部分采纳意见0条,不采纳意见0条。

序号

姓名

反馈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1

黄小姐

老年人没有收入,建议评估费用由政府支付。

采纳。符合享受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条件的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以及符合《珠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珠民〔2023〕40号)认定的独居、空巢老年人,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由户籍所在区(功能区)财政负担,市级财政对各区(功能区)承担的评估费用按照5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元/人)在次年给予补贴。

2

李先生

建议评估结果可以用在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等。

采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待我市长护险政策落地后,加强与医保部门协商,做好相关评估结果衔接。


珠海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老年人能力 实施方案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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