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建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某部新建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某部新建库房工程,经上级批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按照军队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部新建库房工程(项目编号:2024-JQ47-G1027)。

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建设内容:包括库房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气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053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取得报名资格后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报价:398.7688万元(包含暂列金7万元)。

5.建设工期: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投标人条件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和“三资”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8月1日以来)所完成的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设备安装工程,构筑物、附属配套、整修改造工程等,下同),有1个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即2021、2022、2023年度),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

(3)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无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4)未被国家、地方政府及军队单位通告明确禁止投标;

(5)近5年无企业不良信息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处罚记录。

6.投标人备案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一时未注册登记备案的,经招标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可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备案,并将注册登记备案截图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未完成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正式投标)。

7.投标人保密要求:根据本招标项目特点,要求投标人企业内部设置有保密机构,有相关保密制度措施,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等。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近5年(2019年8月1日以来)担任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所完成的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设备安装工程,构筑物、附属配套工程,整修改造工程等,下同),有1个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3.主要岗位管理人员:

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均应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一律不许兼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

(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近1年内(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其中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2)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须提供近1年内(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其中连续2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四、报价方式、招标方式、评标方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即技术标、资信标通过性审查,商务标评审计分)。

6.定标办法:评定分离(即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按照排序结果定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08: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投标人向招标人邮箱(*********@qq.com)发送报名资料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发送的电子邮件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

(3)投标意向函、保密承诺书、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格式见附件)

电子邮件具体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全部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注意:邮件发送后,招标人通过邮件回复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人一边接收报名资料,一边发送招标文件。发送招标文件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即202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08:00~17:00,北京时间)。

招标人收到报名资料、审核并确认具备报名条件后,随即向投标人邮箱免费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阶段资格通过,并不代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

六、报价文件递交

自招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不少于20天。

1.递交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8:0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汇款或提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助理 180*****872 孙助理 137*****128

招标人电子邮箱:*********@qq.com">*********@qq.com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马助理 电话:177*****150

附件: 1.《投标意向函》

2.《保密承诺书》

3.《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本附件表格作为投标报名使用,正式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某部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投标意向函

投标意向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知悉贵单位发出的 工程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标限价、投标人条件要求、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已知晓,经研究,我司决定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承诺遵守贵单位招标管理流程、制度相关规定。

我司授权投标联系人信息如下: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工程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1.投标单位

全 称

2.单位性质

3.注册地点

4.法定代表人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国 籍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成员涉及国外情况

5.保密机构

设置情况

(详细说明)

6.经常性保

密教育情况

(详细说明)

7.保密制度

建立情况

(详细说明)

8.保密制度

落实情况

(详细说明)

9.保密人员

配置情况

(详细说明)

10.参与军队

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详细说明)

11.情况是

否属实

(填写“情况属实”,或“情况不属实”)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招标人

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

审查人员签字

保障部门:

保密部门:

保卫部门:

年 月 日

注意:

※1.投标单位对于表中5~10项(即保密机构设置、经常性保密教育、保密制度建立、保密制度落实、保密人员配置、参与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内容,要详细填写。

※2.投标单位对于表中第11项(即情况是否属实)内容,填写“情况属实”或“情况不属实”。

※3.招标人对于表中第12项(即招标人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内容,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4.经招标人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对其发送招标文件,不接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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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建库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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