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橡胶制品/橡胶轮胎和内胎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09:3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373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塔山路2号(邮政大厦)1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139*****1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180*****373 | ||
附件: | |||
附件1 |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TP-ND-*******
项目名称: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部及运营中心车辆轮胎定点采购,市分公司本部共有车辆39辆,其中网运中心28辆,办公室及其他部室11辆,包括轮胎的维护及更换服务。本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采购预算为40.39万元/2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方式:(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qq.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的法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对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9.投标人需提供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
10.投标人需提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企业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交通运输局颁发的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并提供从业资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地点在城区内周边5公里范围内能停放大型车辆的场地的承诺函;
3.免费提供宁德市区24小时上门施救服务,免费提供轮胎充气配备大型流动补胎设备,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承诺提供所采购的产品必须是纯正原厂品牌的产品,投标产品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响应文件报价分项表中货物名称的厂家、品牌、规格、质保期等必须注明详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实行“质量三包”由供应商服务并兑现承诺;
6.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货物与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订单中的品牌、型号、登记、数量不相符成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应无条件退换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使用寿命、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须提供承诺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2号(邮政大厦)16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139*****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陈/180*****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80*****373
标签: 车辆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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