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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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3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根据本项服务的工作内容及榄核成校实际情况,预计需要服务团队3-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丰富类似工作经验,熟悉财政财务知识的注册会计师。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出具报告验收合格时
审计对象数量:按用户需求书和合同要求
审计范围:榄核成校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状况
审计年限:按用户需求书和合同要求
清产核资内容(一)账务清理以资产清理的清查点为基准对各单位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单位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二)资产清查对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历史欠款等事项的核对。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需进行全面资产盘点清查,对查找出的盘盈、盘亏资产,找出异常原因,协助榄核成校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应收债权,查找历史形成原因,通过公开网站,对方现场核查等方式,了解债权回收可能性,协助榄核成校完成债权回收和清理工作。(三)价值重估对一些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固定资产(重点是经营性房屋建筑物和土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提出重新估价的意见(单独列表)。(四)损溢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根据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进行处理。 注销清算服务内容(一)对榄核成校清算期间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清算损益等情况进行清理,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等,完成注销清算方案;(二)对榄核成校近三年社保缴纳、纳税情况(包括代扣代缴个税等)等进行依法依规缴纳及清理,协助榄核成校取得完税证明文件;(三)协助榄核成校完成工商注销变更登记手续;(四)协助处理车辆、房屋的处置过户登记手续。 1 35,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郝瑶 175*****717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政府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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