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 (4)项目需求; (5)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解决。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写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和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2.2纸质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副本的签字可以是复印的)。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索引及评分索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见投标文件附表1) 5)所需原件另行装袋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投标文件构成 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3.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4.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4.1按照合格投标人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 5.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 5.1技术要求: 5.1.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5.1.2 投标人应逐一说明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和偏离情况,如直接拷贝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按得零分处理。 5.1.3投标人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须如实表述产品技术性能 5.2服务要求及方案: 5.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部分能够接受的,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及偏离对照表中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现场提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邀请指定的投标地点。 7.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 四、开标与评标 8开标及评委会组成 8.1招标组织方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8.3招标组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顺序号、项目报价等情况,以及招标组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招标组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8.4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8.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7评委确定方式:由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教师代表、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 9.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9.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9.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9.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9.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9.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招标组织方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投标人资格性审查 10.1 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 证明文件名称 | 审查标准(提交形式) | 1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2 |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3 |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 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 4 |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5 | 近一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6 |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声明【见投标文件 (格式)】 | 7 | 信用记录查询 | 清晰可辨的书面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当场查询 | 8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QS证或SC证)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9 | 代理商授权证明材料(可选) |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备注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对于成立时间至截标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公司,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整提交以上第2、4、5项资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理由供采购人审查,采购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判定其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 1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1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 | 若有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无效投标情形的判定和处理;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 3 |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 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2.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纸质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服务要求??条款有负偏离的;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技术要求如出现负偏离过多或过大,经评委认定影响实际使用效果的; (11)标注“★”的技术参数没有响应的; (12)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13)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委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 13.废标的情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4.2评委会在评标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单位承担项目能力评价(45分) | 1 | 供应食品品质保证 | 5 | 根据投标人拟供应食品的品种(品种至少提供2种)、品牌、质量、现有市场零售价等内容说明、证明材料等(合格证、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议,进行横向比较评审,酌情分档给分,每档分差1分。 | 2 | 类似业绩评价 | 7 | 投标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1、与教育部门(含高校、基础教育)签订集中配送合同,有1项得2分,最高得3分; 2、与学校签订食堂供货合同,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 分; 3、与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等单位签订食堂供货合同,有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收款发票及客户证明材料) | 3 | 资质证书评价 | 5 | 1、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具有有效的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有效的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具有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等级企业证书,加1分。 (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和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备查) | 4 | 场地与功能区域评价 | 10 | 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食品贮存区、原材料处理区、肉类处理区、筐箱清洗区、消毒区、行政、财务办公等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没有交叉污染,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各专用场所按照原材料进入、处理、暂存、分装、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配备更衣、盥洗、消毒、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保洁等设施。提供各区域现场拍摄彩色图片并予以详细说明,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经比较后,优得9-10分,良5-8分,一般1-4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各区域彩色照片、证明材料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5 | 物流车辆配备 | 3 | 1、投标单位配备的车辆是封闭式的厢式货车,有一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2、其他类型的车辆,有一辆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备查) | 6 | 基地直供能力评价 | 15 | 1、投标单位如是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根据提供的生产基地证明材料,在镇江辖市区、县范围内有种植、加工、仓储、销售等,经比较后,优得7-8分,良4-6分,一般1-3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2、有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并能提供APP终端,便于实时监控,得分2分。 3、提供种植期间农药、化肥使用台账记录,得分5分。 其他类型的投标单位本项不得分。 | 二 | 服务方案(44分) | 1 | 原材料供应、配送方案 | 8 | 根据原材料供应能力、配送方案的完整性、及时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经比较后,优得7-8分,良4-6分,一般1-3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供应、配送记录及实际操作流程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2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8 | 要求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法合规进行评价,经比较后,优得7-8分,良4-6分,一般1-3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自查资料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3 | 食品检验制度 | 8 | 根据食品检验制度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经比较后,优得7-8分,良4-6分,一般1-3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检验制度、检验流程及台账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4 | 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 5 |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经比较后,优得5分,良3-4分,一般1-2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台账及现场核查,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5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3 | 投标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200万的得3分,每少50万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6 | 应急处置方案 | 5 |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细化相应岗位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经比较后,优得5分,良3-4分,一般1-2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制度、操作流程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7 | 售后服务方案 | 5 | 成立沟通及售后服务团队,建立畅通沟通渠道及售后快速反应机制,明确沟通及售后服务时限、标准、要求、考核等措施。经比较后,优得5分,良3-4分,一般1-2分。 注:考察团队将考察影像资料提供给评委会结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制度、操作流程等,考察评价与投标文件评价不一致的,以实地考察评价为准。如投标单位拒绝考察未取得考察资料,按一般项给分。 | 8 | 本地化服务 | 2 | 投标单位是镇江本地公司或在镇江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的得1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三 | 项目团队(9分) | 1 | 项目负责人评价 | 4 | 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管理经验、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横向比较评审,经比较后,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资格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项目团队综合素质 | 5 |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结构、学历、工作经验及社保缴纳情况等横向比较评审,经比较后,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0-2分。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资格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 | 其他评价( 2分) | 1 | 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 | 2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正反打印、清晰准确的评分索引等,经比较后,优得2分,良1分,一般0-0.5分。 | 注1、评审专家若对有关证明、证书和类似业绩产生疑议,需提供和投标文件一致的原件供专家现场查验,如不能提供的将不得相应的分值。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公证部门对有关证书、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证明书,则视同提供了证书、资料原件。 2、投标单位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原件证明材料和其它原件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