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我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

需求产品名称

需求产品参数

需求

数量

预算

单价(含税)

特警装备(警用防弹头盔)

1.符合《GA 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L号2级防护等级的非金属防弹头盔相关要求;防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防1954年式7.62mm手枪;

2.材质:由凯夫拉芳纶浸胶机织布制成;

3.结构:盔壳+悬挂缓冲系统+战术导轨;

4.头盔的盔壳最大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3mm,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5mm;

5.下颌带装置强度:下颌带紧急脱扣的牢固度应大于500N,在外力大于1000N时应解脱或断裂;

6.产品通过具有警用装备检测资质的检验中心检验。

20

1467.5元以内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以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等文件)

1.报价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2024年起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醒注意事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信息时,请使用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能体现生成日期。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的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做出承诺,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为3天。

六、商务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免费运送上门及安装至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发热门诊(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孟街道松花江路)。

2、本项目报价包含运输、税收、技术、人工、培训等全部费用,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设备售后服务期为1年,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上门7*24服务,24个小时现场响应。

4、严格遵守司法警察医院相关安全管理条例。

5、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需出具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加盖鲜章,要求现货,且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单位签订合同后送货,送货时随货资料齐全。合同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供应商。交货时负责向用户培训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简单维护;产品及服务合格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不接受更改品牌及不能满足需求方参数服务要求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产品需现场验货。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免费更换,乙方需在48小时内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更换。询价过程中供应商需遵守相关保密要求,不得泄漏报价文件等敏感信息。所有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商务、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本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拒绝验收货物。

七、投标地点: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发热门诊一楼生活卫生科(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孟街道松花江路)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6:00

九、开标地点: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发热门诊

十、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

十一、评定成交标准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供应商。

询价工作组不与任何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

地址: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发热门诊(贵阳市花溪区松花江路37号)

联系人:吉警官

联系电话:166*****098

十三、监督方式

来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凤凰路190号(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凤凰院区行政楼二楼监察科)

监督电话:0851-********(监察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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