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某案件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某案件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某案件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4-08-26 0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根据工作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国动办”)拟就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案件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代理自治区国动办某建设工程诉讼纠纷案件,代为开展诉讼相关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开展本案的诉讼代理工作及必要的非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本案的一审所有诉讼代理工作(含对方反诉),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证据、代理出庭、参与调解等其他必要的诉讼工作。

(二)服务要求

律师事务所提供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包括团队负责人在内),应由3名执业律师组成。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案件代理。服务团队成员应熟悉人防法律业务、擅长建设工程相关案件的办理,同时满足3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团队专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自治区国动办提出书面申请,由自治区国动办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以内(含税),价格包含本案的一审诉讼阶段,其中本诉的控制预算上限价为20万元,反诉(如有)的预算上限价为7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还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具有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派驻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五)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材料

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采购内容提交如下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七)项目报价清单(原件)

(八)商务文件(格式内容自定)

(九)诉讼方案(格式内容自定)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用纸质档案袋密封。

六、其他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自治区国动办不负责参与采购流程中供应商准备的、提交的相关材料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有关本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可以向自治区国动办咨询。

七、响应文件提交

从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共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受理。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609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诉讼 专项 法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