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便民服务店遴选公告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便民服务店遴选公告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院内设立医 疗便民服务店,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项目遴选,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便民服务店

二、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 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见:附件); 7.若报价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服务商应具有经营该产品的许 可或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由院方提供指定区域设立24小时医疗便民服务店,合 作服务商提供医用智能售货机,合法合规经营。医疗便民服 务店经营范围涵盖产科、儿科、月子中心等科室需要的相关 产品。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2、收款方式:服务商按年缴纳管理费,具体缴纳时间及方 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提交遴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参与服务商自本公告公示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18:00 时前,将密封盖章的遴选文件(一份)送至平昌县妇幼保健 院李老师(0827-*******),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遴选文 件恕不接收。

六、遴选方法

遴选小组从资格和服务均能满足遴选公告要求的服务 商中,按照服务商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服务 商3名。

遴选结束后,院方在遴选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服务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服务商。成交候选服务商并列的, 由院方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七、遴选文件格式


详附件。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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