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45号—G2—003644—JGJD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45号—G2—003644—JGJD

一、项目编号:GXZC2024—G2—******—JGJD

二、项目名称:南宁树木园广西直属国有林场(南宁片区)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南宁市智驱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2号C3栋1单元501号房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友谊路78号良凤江,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六层、七层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2024年7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该项目更正公告四:第三章2分标评分标准--3.商务分、业绩分“(2)人员团队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高级通信工程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有1个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投诉人认为该条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化待遇或歧视待遇,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此评分标准存在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情况,应当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

2、处理结果:本项目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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