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建洋路12号东1幢公开招租第三次招标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建洋路12号东1幢公开招租第三次招标公告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作项目展示。盐城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竞买人可通过下列方式参与竞价:
1、电脑登录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首页,点击“司法拍卖”进入“阿里拍卖司法”页面,点击“资产交易”(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入“阿里拍卖资产”页面,点击搜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可查找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拍品(操作步骤图示见附件);
2、手机淘宝用户打开“手机淘宝”APP,首页搜索“盐城资产”即可查找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拍品。
选择竞价标的,按照《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受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9月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对盐城市亭湖区建洋路12号东1幢进行公开挂牌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竞价标的物:盐城市亭湖区建洋路12号东1幢(约22.34平方米);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为国有资产租赁权竞价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无产权证件。租赁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租赁用途仅限于商铺经营或仓储使用,不得用于KTV、浴城、足疗行业等经营,如涉及仓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4.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分割转租。
5.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工商及产权单位等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经营执照等事宜。
三、首年租赁底价:¥4585元/年,租赁期为三年,加价幅度:¥500元整或整倍数。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2200元。
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有实名账号的竞买人无需重新注册)。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用于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竞租人应先与招租人预约看房,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若为企业报名需使用企业淘宝账户报名竞拍,如有委托请于竞拍前提供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请将委托材料递交至国投商务楼4楼5号窗口,如因未递交相关材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8日16:00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看样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1*****766)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 承租方付清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招标大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次的租金(扣除交易保证金后余额)汇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329*****101**********),备注:建洋路12号东1幢房租成交价款。
将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缴入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解放路支行,账号:702*****014*****)。
九、租赁期间租金不变,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应提前30天向招租人支付下一期租金。
十、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阿里拍卖线上支付年租金相应比例的软件服务费(具体执行标准见竞买须知附件)。如因承租人不及时或未交纳平台软件服务费而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标的交割事项按《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二、特别提醒:
1.招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向承租人出具税票。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招租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价。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租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承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其他:承租人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卫生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人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方式:盐城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131*****766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广场A2区5楼
联系方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招标大厅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6日
建洋路12号东1幢-竞买须知.doc
房产租赁合同.doc
电脑端查找标的步骤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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