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服务第二次询价的公告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服务第二次询价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4〕4号)要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开展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服务。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

  2024年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

  (一)工作内容

  选取3个监测对象(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开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选取其中至少1个监测物质,通过溯源排查等手段,梳理分析该监测物质的区域、流域环境赋存状况。具体监测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成果

  包含原始监测数据的加密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溯源排查分析报告、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情况报告。

  《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加密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目的及依据、监测区域选择(说明行政区域内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及分布情况、监测区域的选择原则、选择方案等)、监测项目与监测介质(说明当年度监测的物质及每种物质的监测介质)、监测点位布设(说明点位布设的原则、各环境要素点位布设情况,监测点位需以表或图的形式表述)、采样分析(说明各环境要素的监测频次、采样时间、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等)、监测结果(说明每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监测结果、附监测原始数据)、数据分析(综合分析行政区域内每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赋存状况、时间、空间变化分布规律,结合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及排放活动的分布,阐明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暴露特点,如数据充足,可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排放源的环境排放贡献)。

  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情况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目的及依据,组织实施情况(说明当年度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工作机构、组织形式、资金投入、调查监测对象的确定、调查监测工作进度安排),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简要介绍本次调查监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数据分析与监测结果情况(主要说明行政区域内新污染物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监测结果,综合分析各监测介质中每种新污染物的环境赋存状况、时间、空间变化分布规律),经验做法(梳理本行政区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性做法),问题与建议(对照《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新污染调查监测成果,分析调查监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提出加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和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相关监测因子具有CMA资质/CNAS资质,或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或者能够提供实验室验证报告,能够按照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三)本项目允许分包监测,允许分包内容不超过总监测项目的30%,且分包单位承担的监测项目应具备第(二)项所列的资格要求;

  (四)具备新污染物监测项目经验者优先;

  (五)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五、报价内容

  (一)报价函;

  (二)资格证明材料(含供应商资格对照表)。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时。

  (二)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寄送至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101室,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pthbw113k@163.com。联系人:吴女士,0594-*******

  七、其他

  询价文件应含报价明细,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附件:1.需求清单

   2.供应商资格对照表

   3.报价单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环境调查 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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