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无人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巡查无人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决定对巡查无人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巡查无人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8万元
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供货完毕
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项目内容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标书售价
标书每份售价三百元,售后一概不退还,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到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6年9月14日 9时00分至9:3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9:30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森林警察大队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石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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