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1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6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 邮编:******);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邮编:******);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电话:0577-********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年) | 备注 |
1 | 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龙江路至南口大桥段海塘) | 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河口南岸海域 |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0.1617 | 40 | 位于历史围填海图斑内海塘 |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 4.2626 | 40 | 海塘用海1段 | |||||
0.7457 | 40 | 蓝田水闸 | ||||||
0.2100 | 4 | 施工围堰 |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0.5183 | 40 | 防汛便桥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4年8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1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6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 邮编:******);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邮编:******);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电话:0577-********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年) | 备注 |
1 | 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龙江路至南口大桥段海塘) | 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河口南岸海域 |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0.1617 | 40 | 位于历史围填海图斑内海塘 |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 4.2626 | 40 | 海塘用海1段 | |||||
0.7457 | 40 | 蓝田水闸 | ||||||
0.2100 | 4 | 施工围堰 |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0.5183 | 40 | 防汛便桥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用海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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