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工程

采购单位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2: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预算金额 ¥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0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24-********

项目概况

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BX-2024-12

项目名称: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溪市消防队办公楼,点式玻璃幕墙990平米、铝合金地弹门50平米、电动感应门11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 合格投标人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①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持: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 有效的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至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系方式:13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幕墙改造 消防队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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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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