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办公楼绿化维护保养(三年)招标公告
政府综合办公楼绿化维护保养(三年)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358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其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绿化维护保养(三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绿化维护保养(三年)项目
二、 采购内容:清单内容;工期:3年;质量:合格。
三、 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查询时间为2014年9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01日至2016年9月0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30时,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④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9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⑤《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磋商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九、采购人: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8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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