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宝兴中学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中学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根据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特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等物资定点采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畜禽肉类、蔬菜类、调味品、干鲜辅料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线、蛋类、面点糕点类等。
二、配送期限
2024—2025学年度(即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
三、报名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并具备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并上交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SC认证、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足够的供货能力。
3.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没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肉类食品必须每日提供当天屠宰的、新鲜的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在送货时提供给学校存档。
4.调味品、豆制品、生鲜、米线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6.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25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7.供货数量根据学校要求,电话或消息通知数量为准,误差范围不得超过1斤。蔬菜、肉、禽、米线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五、价格约定
1.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每周/次定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且须根据货品质量作价格相对高低的调整。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根据学校及上级部门财务要求,每月10日后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二)付款方式
1.物品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报送教委财务部门后由财政提供给供货商对公银行账号。
七、供货商退出机制
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停止供货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在学校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供货商仍须按要求保质保量给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供货商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1.学校收货时发现供货商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八、报名时间
供货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下午18:00。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王老师:187*****378,周老师:158*****535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中学总务处(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金堰街11号)
注:报名后,是否通过学校比选供货,由学校研究决定后电话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中学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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